支票大寫金額的書寫規則是明確且固定的。當金額為十萬時,應正確表示為:壹拾萬元整。在填寫支票時,需注意以下要點:
首先,日期的中文大寫要遵循特定格式。例如,2005年8月5日應寫為貳零零伍年捌月零伍日。在表示月份和日期時,如2月12日應寫為零貳月壹拾貳日,10月20日則為零壹拾月零貳拾日。
其次,支票填寫應保持清晰,避免涂改,特別是金額和日期部分,任何涂改都可能導致支票作廢。收票人若發現填寫不全,可以補記,但不能擅自修改已填寫的內容。
支票的有效期為10天,從出票日期算起,包括首尾兩天,遇到節假日則順延。支票是見票即付的,不記名,因此丟失可能導致資金風險,現金支票尤其如此,建議及時掛失。
對于支票背面的印章,如果模糊不清,現金支票可以打叉重蓋,但不能超過三個印章。而轉帳支票如果印章模糊,收款單位可以“倒打”至出票單位開戶銀行進行處理,無需重新開支票。
最后,為了防止支票丟失后的現金提取,可以在左上角劃兩道斜線,限定只能通過銀行轉賬方式使用。
以上是對支票大寫金額和填寫規則的簡要介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如需更詳細的操作指南,可以查閱相關參考資料,如百度百科的支票條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