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個省,它們分別是:河北省、山西省、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臺灣省、江西省、山東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廣東省、海南省、四川省、貴州省、云南省、陜西省、甘肅省和青海省。
另外,中國設有4個直轄市,它們是北京、天津、上海和重慶,這些直轄市在行政管理和功能上擁有較高的自主權。
還有5個自治區,它們分別是內蒙古自治區、廣西壯族自治區、西藏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這些自治區是基于歷史和民族特點設立的自治區域。
特殊行政區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這兩個地區在回歸后,享有獨特的政治制度和高度自治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行政區劃經歷了多次調整,直到1965年基本穩定下來,之后又在1988年、1997年和1999年分別設立了新的直轄市和特別行政區。截至2004年底,中國行政區劃包括了復雜的縣、市、區、鄉等層級,以及相應的居委會和村委會,構成了中國復雜而獨特的行政區劃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