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應收賬款確認需要計提壞賬準備時,會計分錄為: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壞賬準備
如果計提的壞賬準備超過了賬面余額,需要補提,會計分錄相反;若小于,則沖回已提部分。
對于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經審批后作為壞賬處理:
借:壞賬準備
貸:其他應收款
然而,如果這些已確認的壞賬之后又收回,會計處理如下:
借:其他應收款
貸:壞賬準備
同時,若通過銀行存款收回,還需記錄: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
值得注意的是,這部分收回的壞賬準備會減少企業賬面上的壞賬準備余額,反映了已計提但尚未轉銷的部分。
對于壞賬準備的計算,通常采用余額百分比法,初次計提和后續調整分別依據以下公式:
首次計提:壞賬準備=應收賬款余額×壞賬準備百分比
后續調整:壞賬準備=原計算金額+(或-)壞賬準備賬戶余額
以上就是關于全額收回已計提壞賬準備的會計處理和計算方法的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