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行程單是報銷飛機票的重要憑證,購買機票后,應主動索要。對于在線購票,如通過東方航空官網,只需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到營業部就能打印。
對于在航空公司或售票處購票的乘客,如果未能在航班起飛后7日內領取,可在購票地點補打行程單。若在機場領取,務必在起飛后30天內完成,逾期可能需要聯系航空公司或銷售商解決。通常,機場柜臺會設有行程單領取服務,可以咨詢工作人員獲取幫助。
電子行程單具有法律效力,不能涂改,內容應包括乘客的姓名和證件號碼。它雖非登機憑證,但在變更或退票時,需要出示原件。如未及時領取,可在所有航段結束后30天內申請,但超出期限后,國航可能無法提供。
值得注意的是,未滿兩周歲的嬰兒電子客票暫時不支持領取行程單,且所有乘客在登機時必須出示本人的有效身份證件。了解這些細節,能確保您的報銷流程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