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地區包括黑龍江、吉林、遼寧、北京、天津、河北、山東、河南、山西、陜西,以及內蒙古東部的部分地區,如江蘇中原官話區和安徽中原官話區。
南方地區涵蓋了江蘇大部、安徽大部、浙江、上海、湖北、湖南、江西、福建、云南大部、貴州、四川東部、重慶、陜西南部,還有廣西、廣東、香港、澳門、海南以及臺灣,以及甘肅東南部與河南信陽市、南陽市的特定區域。
西北地區主要包括陜西省、內蒙古、甘肅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以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青藏地區則涵蓋了青海省中西部和西藏自治區,這兩個地區以其獨特的高原環境和文化聞名于世。
此外,我國還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進一步劃分為四大經濟分區:東部地區,涵蓋北京、天津、河北等省份;東北地區,包括黑龍江、吉林、遼寧和內蒙古東部部分;中部地區,包括山西、河南、湖北等省份;以及西部地區,包括重慶、四川、西藏等省份。這些區域在國家發展戰略中各具特色,推動著各自區域的經濟發展和現代化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