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當銷售舊商品給廢舊物資回收單位時,企業會將銷售新貨物的收入計入主營業務收入,同時確認相應的銷項稅額。例如,若百貨大樓銷售A牌電視機,售價3510元(含稅),顧客以舊電視機抵價1000元,差價部分2510元計入銀行存款。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251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A牌電視機251000(新電視機銷售價,不考慮舊電視機的收購價)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4567.57(300000元銷售價乘以17%的稅率)
其次,如果舊商品作為資源回收利用,或者為了環保處理,企業同樣會將新商品的收入記賬,舊商品的價值則作為存貨管理,但不會影響增值稅抵扣。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舊商品的收購通常不涉及增值稅發票,所以不能抵扣進項稅額。在上述例子里,舊電視機的價值100000元并未計入主營業務收入,因為這不構成銷售,而是作為回收處理。
總的來說,以舊換新的會計處理應注重區分銷售新貨物與回收舊商品的業務,確保準確反映收入和稅款,避免潛在的稅收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