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建造師的考試成績確實可以進行復查,但成功率相對較低。復查主要針對《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主觀題部分,客觀題(除零分、違紀、缺考情況外)申請復查通常不被接受。復查的具體步驟如下:
首先,考生需要在成績公布后的一個月內(節假日除外),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前往當地考試中心提交復查申請。復查的范圍僅限于主觀題的評分,包括檢查是否有漏評、計分是否準確,不包括評分標準的爭議。復查一般只針對同一科目進行一次,并且成績核查工作由考試中心工作人員獨立進行,申請人無法查看試卷。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考生在閱卷過程中發現明顯錯誤,例如兩閱卷老師評分差異較大,可能會進行再次核查。然而,客觀題和違紀違規情況不在復查范圍內,且復查申請必須由考生本人親自提交。
盡管復查并非保證成功,但對于有疑慮的考生,這是他們確認成績準確性的重要途徑。復查流程及限制需要嚴格按照當地考試中心的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