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進行施工時,樁基的入巖深度有著嚴格的規范要求。根據《公路橋涵地基基礎設計規范》(JTJ024—85),樁基的嵌巖深度不得小于0.5米,一般情況下,孔的入巖深度應為樁徑的3至5倍。勘探孔的深度依據具體需求設定,通常需要達到預計樁長以下的3至5倍樁徑,且最低不得少于3米,對于大直徑樁則需至少5米。對于嵌巖樁,需鉆入預計嵌巖面以下3至5倍樁徑,確保穿過溶洞和破碎帶,到達穩定地層。
在成孔過程中,需根據地質情況和入巖情況選擇適當的成孔方法,例如高層房屋樁基可能采用沖機沖孔,需保持低錘密擊。在沖進過程中,要根據地層變化調整泥漿稠度,防止塌孔。特別是遇到砂層,可能需要在沖進2米左右時添加黃泥以增加泥漿粘稠度,確保護壁效果和樁身尺寸的控制。同時,成孔垂直度至關重要,需確保樁機平穩,鋼絲繩與孔中心重合,遇到偏孔及時修整。
進入基巖后,應調整沖擊方式,如遇孤石,采用高低沖程交替。在鉆進過程中,每5米深度需驗孔一次,更換鉆頭或易縮孔處也需驗孔,基巖非持力層每鉆300至500mm取樣,持力層則每鉆100至300mm取樣。這些規定都是為了確保樁基工程的穩定性和安全性。
以上信息主要來源于《公路橋涵地基基礎設計規范》和百度百科的相關資料,施工時請嚴格遵循這些規范要求進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