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出臺的新規對銀行卡使用做出了明確規定,如果開戶后6個月內無交易記錄,銀行和支付機構將暫停非柜面或所有業務。這一舉措旨在防范個人身份被犯罪分子濫用,因為犯罪分子可能會收購賬戶后暫時不激活,而正常情況下新賬戶通常會很快啟用,長時間未使用的賬戶應視為異常情況。
新規定的執行將有助于阻止犯罪分子利用這些未使用的“僵尸”賬戶進行詐騙活動。在此之前,銀行對于長期未使用的銀行卡通常會有一個緩沖期,但央行的新規定將這一期限縮短到了6個月。對于仍需使用銀行卡的用戶,必須親自前往銀行驗證身份以重新激活,若不再使用,可申請注銷。
值得注意的是,銀行賬戶被凍結后,根據法律,只有法院有權解除,不論是原告還是被告都不能私自解凍。通常的解凍方式包括:雙方在判決前達成一致并申請解除,被告償還債務后,法院會解除凍結,以及原告在庭審中敗訴導致凍結解除。隨著社會信用制度的加強,對于不誠信的行為將越來越難以容忍,失信者將面臨更大的限制。
總的來說,銀行卡長時間不使用確實可能會面臨暫停或注銷的風險,因此,保持賬戶活躍,及時處理閑置卡片是明智的選擇。參考資料:人民網-大批“沉睡”銀行卡面臨銷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