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征收農田的補償標準因地區和土地類型而異。
1、對于耕地的補償標準,旱田平均每畝補償約為5.3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償約為9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約為15萬元。
2、對于基本農田的補償標準,旱田平均每畝補償約為5.8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償約為9.9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約為15.6萬元。
3、對于林地及其他農用地的平均每畝補償約為13.8萬元。
對于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體建設用地的平均每畝補償約為13.6萬元。
4、對于空閑地、荒山、荒地、荒灘、荒溝和未利用地的平均每畝補償約為2.1萬元。
這些標準是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制定的,旨在確保被征收土地的農民或居民得到合理的補償,同時促進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和城鄉的協調發展。
隨著城鎮化步伐的加快,對農村地區的征地是越來越多了,那么對農村土地補償標準的確定就顯得非常重要。征收了農村居民賴以生存的土地,就需要對其作出相應的補償。
但是,在這三種情況下,征收的土地得不到補償:
1、搶種搶栽無法得到補償款。根據相關規定,征地告知后,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個人在擬征土地上搶栽、搶種、搶建的附著物和青苗、建(構),一律得不到補償。
2、非法占用耕地的建筑無法得到補償。我國是農業大國,耕地數量和質量是至關重要的!保護耕地,關系到國家糧食安全,關系到我國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關系到我國社會穩定,關系到我國整體生態環境。對于違法建筑,未經村集體同意私自建設的房屋無法得到征地補償。
3、在征地補償期間臨時搭建的房屋得不到補償。同搶種搶栽一樣,在被告知征地后,在征地上臨時搭建的建筑,一律得不到補償。
這三種情況得不到補貼:
1、搶種搶栽無法得到補償款。根據相關規定,征地告知后,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個人在擬征土地上搶栽、搶種、搶建的附著物和青苗、建(構),一律得不到補償。
2、非法占用耕地的建筑無法的到補償。我國是農業大國,耕地數量和質量是至關重要的!保護耕地,關系到國家糧食安全,關系到我國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關系到我國社會穩定,關系到我國整體生態環境。對于違法建筑,未經村集體同意私自建設的房屋無法得到征地補償。
3、在征地補償期間臨時搭建的房屋得不到補償。同搶種搶栽一樣,在被告知征地后,在征地上臨時搭建的建筑,一律得不到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將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并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征收土地時如實說明。
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征收土地。
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