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2.勞動者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時,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3.勞動者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以確保勞動者的基本權益。4.女性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以保障她們的特殊權益。5.對于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同樣不得解除勞動合同。6.根據法律、行政法規的其他規定,用人單位可能面臨其他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用人單位在解除勞動合同時需遵守相關法律規定,確保勞動者的基本權益不受侵害。
導讀2.勞動者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時,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3.勞動者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以確保勞動者的基本權益。4.女性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以保障她們的特殊權益。5.對于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同樣不得解除勞動合同。6.根據法律、行政法規的其他規定,用人單位可能面臨其他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用人單位在解除勞動合同時需遵守相關法律規定,確保勞動者的基本權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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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在離崗前需要進行職業健康檢查。若勞動者疑似職業病病人正在診斷或醫學觀察期間,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2. 勞動者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時,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3. 勞動者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以確保勞動者的基本權益。4. 女性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以保障她們的特殊權益。5. 對于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同樣不得解除勞動合同。6. 根據法律、行政法規的其他規定,用人單位可能面臨其他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用人單位在解除勞動合同時需遵守相關法律規定,確保勞動者的基本權益不受侵害。
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2.勞動者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時,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3.勞動者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以確保勞動者的基本權益。4.女性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以保障她們的特殊權益。5.對于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同樣不得解除勞動合同。6.根據法律、行政法規的其他規定,用人單位可能面臨其他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用人單位在解除勞動合同時需遵守相關法律規定,確保勞動者的基本權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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