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可以分為聲樂和器樂兩大類型,又可以粗略的分為古典音樂、民間音樂、原生態(tài)音樂、現(xiàn)代音樂(包括流行音樂)等。學習音樂主要圍繞這些類型進行學習。在大學,可以選擇的專業(yè)有:音樂學專業(yè)、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yè)、音樂表演專業(yè)(聲樂、器樂)、音樂教育專業(yè)、藝術管理專業(yè)、音樂治療專業(yè)等。
一、學音樂分為哪幾類1、按表現(xiàn)形式一般可分為聲樂、器樂兩大類型。
(1)聲樂作品根據其風格、形式的不同又分為說唱音樂、歌曲、戲曲音樂、歌劇等不同體裁。說唱音樂是指曲藝音樂包括大鼓、單弦、評彈、清音、琴書、數(shù)來寶、道情、二人轉、漁鼓等;歌曲是一種小型的音樂體裁,包括藝術歌曲、民歌、兒童歌曲、通俗歌曲等;戲曲音樂是指豫劇、京劇、花鼓戲、越劇、黃梅戲、采茶戲、漢劇、評劇,以及其它的地方戲的音樂;歌劇音樂也是一種戲曲音樂,是作曲家使用民族音調和富有時代色彩的音樂語言創(chuàng)作的戲劇音樂。
(2)器樂作品可分成獨奏曲、重奏曲和合奏曲。獨奏曲的范圍很廣,幾乎各種樂器都有自己的獨奏曲,如中國的琵琶、二胡、笛、板胡、嗩吶、揚琴、笙、簫、葫蘆絲、箏、柳琴、古琴、木琴等,西洋樂器中的小提琴、鋼琴、吉他、電子琴等;重奏曲在中國民間不多見,在歐洲,弦樂四重奏、木管五重奏等有很多優(yōu)秀作品;合奏曲是指多種樂器演奏同一樂曲作品,合奏曲中,各個樂器按一定的和聲規(guī)律相互協(xié)調配合,充分發(fā)揮各自的性能和特長。
2、按旋律風格分為古典音樂、流行音樂、民族音樂。
(1)古典音樂是音樂的一種類型,廣義是指那些從西方中世紀開始至今的、在歐洲主流文化背景下創(chuàng)作的西方古典音樂。
(2)流行音樂是指那些結構短小、內容通俗、形式活潑、情感真摯,并被廣大群眾所喜愛,廣泛傳唱或欣賞,流行一時的甚至流傳后世的器樂曲和歌曲。
(3)民族音樂在廣義上是指浪漫浪漫主義中后期興起的富有民族色彩的,或是宣揚民族主義的樂派,狹義地講,是指中國民族音樂。
二、音樂的基本要素
1、構成音樂的各種元素,包括音的高低,音的長短,音的強弱和音色。
2、形成音樂的常用的形式要素,如曲調、節(jié)奏、和聲、力度、速度、調式、曲式、織體、音色等。
3、曲調是高低起伏的樂音按一定的節(jié)奏有秩序地橫向組織起來的;節(jié)奏是指音樂運動中音的長短和強弱;和聲包括和弦及和聲進行;力度是音樂中音的強弱程度;速度是音樂進行的快慢;調式是音樂中使用的音按一定的關系連接起來,這些音以一個音為中心(主音)構成一個體系;曲式是音樂的橫向組織結構;織體是多聲音樂作品中各聲部的組合形態(tài);音色有人聲音色和樂器音色之分。
4、構成音樂家的形式要素,就是音樂的表現(xiàn)手段,音樂的最基本要素是旋律和節(jié)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