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學校拆并教師補償標準
上海學校拆并教師補償標準
1、教師離崗前,按照其本人月工資的2.5倍支付一次性離崗補償金。2、對拆并遷學校的優秀教師,可根據其在學校工作的年限和表現,給予一定的獎勵,具體獎勵標準由學校和區教育行政部門協商確定。3、對未能調入其他學校的教師,補償標準為:在原崗位工作年限不足1年的,支付其本人月工資的8個月。在原崗位工作年限1年及以上的,支付其本人月工資的12個月。4、對已調入其他學校的教師,補償標準為:在原崗位工作年限不足1年的,按照其本人月工資的6個月支付一次性補償金。在原崗位工作年限1年及以上的,按照其本人月工資的12個月支付一次性補償金。
導讀1、教師離崗前,按照其本人月工資的2.5倍支付一次性離崗補償金。2、對拆并遷學校的優秀教師,可根據其在學校工作的年限和表現,給予一定的獎勵,具體獎勵標準由學校和區教育行政部門協商確定。3、對未能調入其他學校的教師,補償標準為:在原崗位工作年限不足1年的,支付其本人月工資的8個月。在原崗位工作年限1年及以上的,支付其本人月工資的12個月。4、對已調入其他學校的教師,補償標準為:在原崗位工作年限不足1年的,按照其本人月工資的6個月支付一次性補償金。在原崗位工作年限1年及以上的,按照其本人月工資的12個月支付一次性補償金。
上海學校拆并教師補償標準分為教師離崗前,拆并遷學校的優秀教師,未能調入其他學校的教師,已調入其他學校的教師。1、教師離崗前,按照其本人月工資的2.5倍支付一次性離崗補償金。2、對拆并遷學校的優秀教師,可根據其在學校工作的年限和表現,給予一定的獎勵,具體獎勵標準由學校和區教育行政部門協商確定。3、對未能調入其他學校的教師,補償標準為:在原崗位工作年限不足1年的,支付其本人月工資的8個月。在原崗位工作年限1年及以上的,支付其本人月工資的12個月。4、對已調入其他學校的教師,補償標準為:在原崗位工作年限不足1年的,按照其本人月工資的6個月支付一次性補償金。在原崗位工作年限1年及以上的,按照其本人月工資的12個月支付一次性補償金。
上海學校拆并教師補償標準
1、教師離崗前,按照其本人月工資的2.5倍支付一次性離崗補償金。2、對拆并遷學校的優秀教師,可根據其在學校工作的年限和表現,給予一定的獎勵,具體獎勵標準由學校和區教育行政部門協商確定。3、對未能調入其他學校的教師,補償標準為:在原崗位工作年限不足1年的,支付其本人月工資的8個月。在原崗位工作年限1年及以上的,支付其本人月工資的12個月。4、對已調入其他學校的教師,補償標準為:在原崗位工作年限不足1年的,按照其本人月工資的6個月支付一次性補償金。在原崗位工作年限1年及以上的,按照其本人月工資的12個月支付一次性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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