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廢止后的規定
刑事訴訟法廢止后的規定
1、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和流竄作案的重大復雜案件,在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的偵查羈押期限、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的一審期限以及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2、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復雜的刑事案件,按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偵查羈押期限和一審、二審期限不能辦結的,可以適當延長辦案期限。3、在偵查期間,發現被告人另有重要罪行,可以經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補充偵查,重新計算偵查羈押期限。
導讀1、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和流竄作案的重大復雜案件,在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的偵查羈押期限、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的一審期限以及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2、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復雜的刑事案件,按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偵查羈押期限和一審、二審期限不能辦結的,可以適當延長辦案期限。3、在偵查期間,發現被告人另有重要罪行,可以經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補充偵查,重新計算偵查羈押期限。
![](https://img.51dongshi.com/20241203/wz/18237502652.jpg)
刑事訴訟法廢止后的規定如下。1、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和流竄作案的重大復雜案件,在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的偵查羈押期限、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的一審期限以及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2、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復雜的刑事案件,按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偵查羈押期限和一審、二審期限不能辦結的,可以適當延長辦案期限。3、在偵查期間,發現被告人另有重要罪行,可以經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補充偵查,重新計算偵查羈押期限。
刑事訴訟法廢止后的規定
1、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和流竄作案的重大復雜案件,在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的偵查羈押期限、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的一審期限以及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2、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復雜的刑事案件,按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偵查羈押期限和一審、二審期限不能辦結的,可以適當延長辦案期限。3、在偵查期間,發現被告人另有重要罪行,可以經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補充偵查,重新計算偵查羈押期限。
為你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