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合同的當事人及關系人 :保險合同的關系人
保險合同的當事人及關系人 :保險合同的關系人
(一) 被保險人。被保險人俗稱“ 保戶”,是指保險事故有可能在其財產( 或身體) 上發生的人,即受保險合同保障的人。不同的保險合同,其被保險人是不同的。一般財產保險的被保險人,是對該保險財產具有保險利益的人,即財產的所有人或經營管理人。當他們為自己的利益而訂立財產保險合同時,他們既是投保人,也是被保險人。但是,在訂立合同時,其身份只能稱投保人,合同成立后才能稱被保險人。當然,在這種情況下,稱“ 投保人” 或稱“ 被保險人”,都不會影響當事人對自己權益的行使。但是,若投保人就與自己有利害關系的財產,為他人利益投保時,投保人與被保險人就不容混淆了。因為在這種情況下,投保人就是投保人,被保險人就是被保險人,他們是不同的對象
導讀(一) 被保險人。被保險人俗稱“ 保戶”,是指保險事故有可能在其財產( 或身體) 上發生的人,即受保險合同保障的人。不同的保險合同,其被保險人是不同的。一般財產保險的被保險人,是對該保險財產具有保險利益的人,即財產的所有人或經營管理人。當他們為自己的利益而訂立財產保險合同時,他們既是投保人,也是被保險人。但是,在訂立合同時,其身份只能稱投保人,合同成立后才能稱被保險人。當然,在這種情況下,稱“ 投保人” 或稱“ 被保險人”,都不會影響當事人對自己權益的行使。但是,若投保人就與自己有利害關系的財產,為他人利益投保時,投保人與被保險人就不容混淆了。因為在這種情況下,投保人就是投保人,被保險人就是被保險人,他們是不同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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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已述及, 在保險合同關系中, 除當事人即保險人及投保人外, 尚有關系人。保險合同的關系人包括被保險人和受益人, 他們對合同利益享有獨立的請求權。(一) 被保險人??????被保險人俗稱“ 保戶”, 是指保險事故有可能在其財產( 或身體) 上發生的人, 即受保險合同保障的人。不同的保險合同,其被保險人是不同的。一般財產保險的被保險人, 是對該保險財產具有保險利益的人, 即財產的所有人或經營管理人。當他們為自己的利益而訂立財產保險合同時, 他們既是投保人, 也是被保險人。但是, 在訂立合同時, 其身份只能稱投保人, 合同成立后才能稱被保險人。當然, 在這種情況下, 稱“ 投保人” 或稱“ 被保險人”, 都不會影響當事人對自己權益的行使。但是, 若投保人就與自己有利害關系的財產, 為他人利益投保時, 投保人與被保險人就不容混淆了。因為在這種情況下, 投保人就是投保人,被保險人就是被保險人, 他們是不同的對象。在為他人利益而簽訂的財產保險合同中, 投保人與被保險人的法律地位是完全不同的。??????在人身保險合同中, 當事人不僅可以以自己身體為保險標的而訂立保險合同, 從而使被保險人和投保人合二為一, 也可以征得他人同意, 以他人身體為標的而簽訂保險合同, 如父母為了子女購買的人壽保單就是。??????一般說來, 財產保險的被保險人的資格并無嚴格的限制, 自然人和法人都可以作為被保險人。但人身保險的被保險人只能是自然人。包括我國在內的各國保險立法都規定, 投保人不得為沒有行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人身保險( 但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此險者除外) , 保險人也不得承保。??????作為被保險人, 一般具有以下權利:??????第一, 對保險金的給付享有獨立的請求權。被保險人既然是保險合同保障的人, 因此, 無論是什么類型的保險合同, 被保險人在合同中均享有獨立的請求權。相反, 投保人雖為保險合同的當事人, 但依其法律地位并不當然享有保險金的請求權。被保險人對這一請求權的行使, 還因人身保險和財產保險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在人身保險中, 保險事故發生后被保險人仍生存者, 保險金請求權當然由其親自行使; 若事故發生后被保險人死亡, 保險金請求權多為受益人根據保險合同約定取得, 合同未有約定者則依繼承法的有關規定取得。在財產保險中, 發生保險事故時, 被保險人人身通常未受到傷害, 因而保險請求權多為被保險人親自行使。法人作為被保險者更不存在人身傷亡問題。如果作為被保險人的自然人在保險事故中死亡, 其請求權可以繼承。第二, 除保險金請求權外, 在保險合同關系中, 被保險人還享有同意權。??????其具體內容有三, 一是人壽保險合同中受益人的指定須經被保險人的同意( 或親自指定) ; 二是以他人身體為標的投保死亡保險的, 須經被保險人同意; 三是保險合同的出質、轉讓一般須經被保險人同意。(二) 受益人??????受益人是指保險事件發生后, 有權獲得保險給付的人。就財產保險而言, 因領受給付的人多是被保險人自己, 故通常無受益人的規定。換言之, 一般財產保險的被保險人就是受益人, 亦為投保人。但仍可在保險合同中另行規定第三者( 一般為債權人)有優先領受保險給付的權利。??????就責任保險而言, 雖無指定的受益人, 但保險金亦不是被保險人自己所能領取。只有人身保險, 一般才有受益人的規定。人身保險的受益人應由被保險人指定或經其同意。在人身保險合同中, 凡指定了受益人的, 受益人應得的保險金不應列為死者( 即被保險人) 遺產范圍, 而只應由受益人享有; 這筆保險金也不應用來清償死者生前的債務或交納遺產稅。被保險人未指定受益人時, 則受益人為被保險人自己或其繼承人。??????受益人資格一般沒有任何限制, 自然人、法人均可為受益人, 自然人中有無行為能力均可, 即使是胎兒, 也可作為受益人。當然, 胎兒作為受益人時, 須以活著出生為限。對受益人的唯一限制, 就是已經死亡的人不得指定為受益人。??????受益人可以為一人, 也可以為數人。受益人為數人時, 在保險合同中可以規定受益順序。受益順序的先后一般為:??????(1 ) 原始受益人。即訂立保險合同時指定的受益人。??????(2 ) 后繼受益人。即保險單上注明的原始受益人死亡后由其受益的人。例如, 保險單上被保險人指定其配偶為原始繼承人,同時又指定其子女為后繼受益人。在這種情況下, 原始受益人先于被保險人死亡, 后繼受益人才取得受益權。??????(3 ) 法定繼承人。未指定受益人或指定的受益人先于被保險人死亡, 或放棄、喪失受益權者, 被保險人的法定繼承人為其當然受益人。??????總之, 在各種受益人中, 原始受益人優于后繼受益人, 而后繼受益人優于法定受益人, 即被保險人的法定繼承人。??????人身保險合同訂立后, 如受益人先于被保險人死亡, 或者因其他原因需要更換受益人, 被保險人可以聲明另定受益人。受益人與被保險人同時死亡, 不能確定先后的, 推定受益人先死, 則保險金歸于被保險人的遺產, 依法由繼承人繼承。
保險合同的當事人及關系人 :保險合同的關系人
(一) 被保險人。被保險人俗稱“ 保戶”,是指保險事故有可能在其財產( 或身體) 上發生的人,即受保險合同保障的人。不同的保險合同,其被保險人是不同的。一般財產保險的被保險人,是對該保險財產具有保險利益的人,即財產的所有人或經營管理人。當他們為自己的利益而訂立財產保險合同時,他們既是投保人,也是被保險人。但是,在訂立合同時,其身份只能稱投保人,合同成立后才能稱被保險人。當然,在這種情況下,稱“ 投保人” 或稱“ 被保險人”,都不會影響當事人對自己權益的行使。但是,若投保人就與自己有利害關系的財產,為他人利益投保時,投保人與被保險人就不容混淆了。因為在這種情況下,投保人就是投保人,被保險人就是被保險人,他們是不同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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