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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的劉女士前年三月在某樓盤購買了一套住房,與開發商合同約定的交付時間是去年的8月份,但是對于能不能按期交房一直是個問題,由于各種原因,開發商并沒有按承諾日期交房,反而一拖再拖,于是,劉女士決定與開發商接觸購房合同,但是,劉女士的房子是通過按揭方式購買的,那么問題來了,在這種情況下面,劉女士的按揭貸款合同能不能取消呢?下面我們就來分析一下。??????我們首先說一下這份合同,它是受法律保護的,它是依法簽訂的,所以購房者與開發商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屬有效合同,如果雙方在合同中約定,逾期交房超過某一期限,購房者可以有權解除合同,購房者解除合同,開發商應該從購房者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30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購房者累計已付款的1%向購房者支付違約金。??????在生活中遇到逾期交房的現象也是常見的,如果開發商逾期交房超過了一定期限,那么購房者是可以要求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的,這是符合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的,但實際上開發商是收取了購房的款項和購房貸款,如果現在商品房買賣的合同被解除,那么開發商有責任將收取的購房款項和貸款的本金與利息分別歸還給購房者和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