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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抵銷權是人工扣的。持卡人信用卡欠款,發卡行為債權人,客戶為債務人;持卡人在發卡行有存款,發卡行為債務人,客戶為債權人。同時,只要存款是活期或者定期已到期,那么信用卡欠款客戶有存款就形成了法定抵銷“當事人互負到期債務”的情況,發卡行直接扣劃信用卡欠款人的存款即為行使抵消權。1、信用卡行使抵銷權是指:如果本人在“某銀行”儲蓄卡內有存款,此銀行有權用存款來歸還信用卡的欠款。 銀行行使抵銷權是由于信用卡長期逾期不還款,且本人在此銀行的儲蓄卡內有存款,銀行將有權用存款來歸還信用卡的欠款; 在執行程序中主張行使抵銷權應當在執行程序終結前提出,這是執行程序中行使抵銷權的最基本的要求。抵銷權從性質上看是一種形成權,即其依一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但它又是從屬于債權而存在的,因此債權的狀況及存在與否決定著抵銷權是否存在,及能否行使。債務人的債務人已知債務人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或者破產申請的事實,對債務人取得債權的;但是,債務人的債務人因為法律規定或者有破產申請一年前發生的原因而取得債權的除外2、《合同法》第九十九條“當事人互負到期債務,該債務的標的物種類、品質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將自己的債務與對方的債務抵銷,但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質不得抵銷的除外。當事人主張抵銷的,應當通知對方。通知自到達對方時生效。抵銷不得附條件或者附期限。”第一百條“當事人互負債務,標的物種類、品質不相同的,經雙方協商一致,也可以抵銷。” 上述法律條文即為抵銷權的定義,第九十九條為法定抵銷,第一百條為合意抵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