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失業金領取條件及標準
鄭州失業金領取條件及標準
一、條件;1、在鄭州市參加失業保險。2、足額繳費滿1年。3、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二、標準;1、根據《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河南省失業保險金標準的通知》(豫人社辦〔2018〕108號)文件,鄭州市失業保險金的發放標準為1520元/月。2、此外,如不滿足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2020下半年還有階段性的失業補助金政策。2020年3月至12月,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因本人原因解除勞動關系或參保繳費不足一年)的參保人員,可以申領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
導讀一、條件;1、在鄭州市參加失業保險。2、足額繳費滿1年。3、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二、標準;1、根據《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河南省失業保險金標準的通知》(豫人社辦〔2018〕108號)文件,鄭州市失業保險金的發放標準為1520元/月。2、此外,如不滿足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2020下半年還有階段性的失業補助金政策。2020年3月至12月,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因本人原因解除勞動關系或參保繳費不足一年)的參保人員,可以申領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
鄭州失業金領取條件及標準如下:一、條件1、在鄭州市參加失業保險;2、足額繳費滿1年;3、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二、標準1、根據《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河南省失業保險金標準的通知》(豫人社辦〔2018〕108號)文件,鄭州市失業保險金的發放標準為1520元/月。2、此外,如不滿足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2020下半年還有階段性的失業補助金政策。2020年3月至12月,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因本人原因解除勞動關系或參保繳費不足一年)的參保人員,可以申領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3、累計繳費2年以上的(含2年)參保失業人員,按照鄭州市現行失業保險金標準的80%執行;累計繳費1年以上(含1年)不足2年的參保失業人員,按照鄭州市現行失業保險金標準的60%執行;參加失業保險不足1年、或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按照鄭州市現行失業保險金標準的50%執行。拓展資料關于失業金_一、失業金(unemployment compensation)即失業保險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目的是為了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需要。失業保險金依法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失業保險的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以及按照省級人民政府規定參加失業保險的其他單位人員失業后(以下統稱失業人員),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失業人員應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到受理其單位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二、_失業金申請資格1、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并同時按規定享受其他各項失業保險待遇:(1) 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4)有求職要求,愿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2、勞動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具體包括下列情形:(1)終止勞動合同的;(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3)因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5)因用人單位克扣、拖欠工資,或者不按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6)因用人單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7)因用人單位扣押身份、資質、資歷等證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8)因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9)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鄭州失業金領取條件及標準
一、條件;1、在鄭州市參加失業保險。2、足額繳費滿1年。3、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二、標準;1、根據《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河南省失業保險金標準的通知》(豫人社辦〔2018〕108號)文件,鄭州市失業保險金的發放標準為1520元/月。2、此外,如不滿足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2020下半年還有階段性的失業補助金政策。2020年3月至12月,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因本人原因解除勞動關系或參保繳費不足一年)的參保人員,可以申領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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