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醫療救助的賠償額最高是4萬元,但具體有所區分。 1. 大病救助是依托基本醫療制度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結算平臺產生的新型醫療救助制度,是能夠為困難群眾提供快捷服務、覆蓋城鄉科學規范的一種新型醫療救助制度。2. 如果確診了大病,大多數家庭是承擔不起后續的治療費用的,國家大病救助政策就能緩解一部分經濟壓力。 3. 在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每年繳納48元大病醫療保險費的參保人員,在發生超過基本醫療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0-4萬元以下的報銷85%,超過4萬元-8萬元以下報銷90%,超過8萬元以上報銷95%。每一醫療年度內,最高支付限額為人民幣15萬元。按對象區分,對于城鄉低保對象、見義勇為負傷人員因病(傷)住院,按照60%比例給予救助,單次救助最高額為2萬元;對于因病住院的重點優撫對象,每人每年最高給予2萬元救助;對于難以負擔的困難群眾(如低收入困難家庭和患重大疾病家庭)因病住院,按照20%比例給予救助,單次救助最高額為2萬元;城鄉低保對象住院救助金額達到最高額后,自付費用以1萬元為起點,1萬元以上部分按照30%比例進行二次救助,每人每年不超過4萬元。 拓展資料大病醫療補助的報銷申請程序:1、本人填寫《特殊疾病門診醫療證個人申請表》,將已填寫申請表、近次出院記錄、門診病歷、相關檢查檢驗材料及一張一寸照片報所在單位;2、所在單位蓋章確認并報市醫保中心審批。 3、經過審核,確認參保人申請資料真實完整、所申請病種的病情符合要求的,給予辦理《門診大病醫療證》,并根據審核通過的日期確定其門診大病醫療年度起始時間,根據本人要求確定其門診大病就診的定點醫院。4、申請人所在單位應在規定期限內及時到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取回所有資料即可。 根據規定,門診大病定點醫院只能選取一所,且一個醫療年度內不得變更。另外,《門診大病醫療證》有效期一年,醫療年度期滿當月應年審;申請增加病種的,按初次申辦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