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個保單周年日怎么理解
第5個保單周年日怎么理解
保單生效周年日顧名思義就是保單的生日,通常在保險金領取的時候會用到這一說法。在此值得一提的是,若保險產品說保障到多少周年的保單周年日,例如保障到70周歲的保單周年日,那么70周歲的保單周年日就是被保險人年滿70周歲后保險合同生效日的對應日。舉個例子來說,保單生效日期是2019年12月20號,被保險人的出生日期是1988年12月27號,那么因為2058年12月20號的時候被保險人沒有滿70周歲,因此該保險的70周歲的保單周年日是2059年12月20號,而不是2058年12月20號。拓展資料。1、《保險法》第十條規定:“保險合同是投保人與保險人約定保險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保險合同的當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險人;保險合同的內容是保險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
導讀保單生效周年日顧名思義就是保單的生日,通常在保險金領取的時候會用到這一說法。在此值得一提的是,若保險產品說保障到多少周年的保單周年日,例如保障到70周歲的保單周年日,那么70周歲的保單周年日就是被保險人年滿70周歲后保險合同生效日的對應日。舉個例子來說,保單生效日期是2019年12月20號,被保險人的出生日期是1988年12月27號,那么因為2058年12月20號的時候被保險人沒有滿70周歲,因此該保險的70周歲的保單周年日是2059年12月20號,而不是2058年12月20號。拓展資料。1、《保險法》第十條規定:“保險合同是投保人與保險人約定保險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保險合同的當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險人;保險合同的內容是保險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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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個保單周年日是指保險合同生效以后在第五年的對應日,如果當月沒有對應日,那么則以該月最后一日為對應日。舉個例子,保險合同生效日期是2019年12月20號,那么2020年12月20號就是第一個保單周年日,2021年12月20號就是第二個保單周年日,以此類推,2023年12月20號就是第五個保單周年日。保單生效周年日顧名思義就是保單的生日,通常在保險金領取的時候會用到這一說法。在此值得一提的是,若保險產品說保障到多少周年的保單周年日,例如保障到70周歲的保單周年日,那么70周歲的保單周年日就是被保險人年滿70周歲后保險合同生效日的對應日。舉個例子來說,保單生效日期是2019年12月20號,被保險人的出生日期是1988年12月27號,那么因為2058年12月20號的時候被保險人沒有滿70周歲,因此該保險的70周歲的保單周年日是2059年12月20號,而不是2058年12月20號。拓展資料:1、《保險法》第十條規定:“保險合同是投保人與保險人約定保險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保險合同的當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險人;保險合同的內容是保險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2、保險合同屬于民商合同的一種,其設立、變更或終止時具有保險內容的民事法律關系。因此,保險合同不僅適用保險法,也適用合同法和民法通則等。3、保險空白期是指從投保人繳納保費到保險公司出具正式保單之前的這段時間。既然保險有空白期,那么我們應當按照保險合同上規定的時間,及時繳納保費,最好是能在舊保單到期之前幾天就辦理續保業務(要是首次投保就沒有這個必要了)。續保保單的生效日期絕大多數都是承接上一份保單的,這樣才能實現保障的“無縫對接”。車險、意外險、醫療費用險、醫療津貼險、家財險等險種,保障期限大多為一年,次年續保時一定要提前幾天就辦好相關手續,哪怕就是兩三天的空檔期,也可能因為不幸遭遇保險事故而得不到理賠。
第5個保單周年日怎么理解
保單生效周年日顧名思義就是保單的生日,通常在保險金領取的時候會用到這一說法。在此值得一提的是,若保險產品說保障到多少周年的保單周年日,例如保障到70周歲的保單周年日,那么70周歲的保單周年日就是被保險人年滿70周歲后保險合同生效日的對應日。舉個例子來說,保單生效日期是2019年12月20號,被保險人的出生日期是1988年12月27號,那么因為2058年12月20號的時候被保險人沒有滿70周歲,因此該保險的70周歲的保單周年日是2059年12月20號,而不是2058年12月20號。拓展資料。1、《保險法》第十條規定:“保險合同是投保人與保險人約定保險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保險合同的當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險人;保險合同的內容是保險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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