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可以續領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可以續領
1、參保人員在未滿60周歲時,可以補繳中斷年度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2、距養老金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農村戶籍參保人員,或本市城居保制度實施時,距養老金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城鎮戶籍參保人員。在不足年份繳足養老保險費的,年滿60周歲,允許一次性補繳,但補繳后累計繳費年限不超過15年。3、城鄉居民年滿60周歲,參加城鄉居保后繳費年限(含職保、原鎮保繳費年限)不符合養老金領取條件的,可以繼續按年繳費至符合養老金領取條件。
導讀1、參保人員在未滿60周歲時,可以補繳中斷年度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2、距養老金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農村戶籍參保人員,或本市城居保制度實施時,距養老金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城鎮戶籍參保人員。在不足年份繳足養老保險費的,年滿60周歲,允許一次性補繳,但補繳后累計繳費年限不超過15年。3、城鄉居民年滿60周歲,參加城鄉居保后繳費年限(含職保、原鎮保繳費年限)不符合養老金領取條件的,可以繼續按年繳費至符合養老金領取條件。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可以續領方法如下。1、參保人員在未滿60周歲時,可以補繳中斷年度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2、距養老金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農村戶籍參保人員,或本市城居保制度實施時,距養老金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城鎮戶籍參保人員。在不足年份繳足養老保險費的,年滿60周歲,允許一次性補繳,但補繳后累計繳費年限不超過15年。3、城鄉居民年滿60周歲,參加城鄉居保后繳費年限(含職保、原鎮保繳費年限)不符合養老金領取條件的,可以繼續按年繳費至符合養老金領取條件。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可以續領
1、參保人員在未滿60周歲時,可以補繳中斷年度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2、距養老金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農村戶籍參保人員,或本市城居保制度實施時,距養老金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城鎮戶籍參保人員。在不足年份繳足養老保險費的,年滿60周歲,允許一次性補繳,但補繳后累計繳費年限不超過15年。3、城鄉居民年滿60周歲,參加城鄉居保后繳費年限(含職保、原鎮保繳費年限)不符合養老金領取條件的,可以繼續按年繳費至符合養老金領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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