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飛破產債務怎么辦
新飛破產債務怎么辦
一、公司清算程序是怎樣的。1、公司權力機構(股東會或董事會)在公司解散事由出現之后應及時召開股東會或者董事會,表決通過公司解散決議。2、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15天內公司即應成立清算。3、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將清算組成員、清算組負責人名單向公司登記機關備案。4、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5、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其中,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后,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
導讀一、公司清算程序是怎樣的。1、公司權力機構(股東會或董事會)在公司解散事由出現之后應及時召開股東會或者董事會,表決通過公司解散決議。2、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15天內公司即應成立清算。3、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將清算組成員、清算組負責人名單向公司登記機關備案。4、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5、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其中,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后,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
司破產后立即成立清算組織,該組織按照法規清理剩余財產。公司破產后沒有成立清算組織的,該公司將不會享有民事訴訟地位,不能以原公司名義起訴應訴。在執行期間,公司仍不積極清算的,債權人會申請法院判決由債權人組織清算。費用由公司承擔。一、公司清算程序是怎樣的?1、公司權力機構(股東會或董事會)在公司解散事由出現之后應及時召開股東會或者董事會,表決通過公司解散決議。2、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15天內公司即應成立清算。3、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將清算組成員、清算組負責人名單向公司登記機關備案。4、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5、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其中,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后,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6、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二、公司清算報告應當怎么寫公司清算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幾點內容:1、公司的資產清查情況,就是該公司有多少資產;2、公司的資產清償情況,就是該公司的拖欠情況,包括職工拖欠以及銀行拖欠;3、剩余財產分配情況,就是償清債務后的剩余財產;4、注銷公司后在發生的任何資產問題都有公司股東分比例承擔;5、簽字。公司的清算報告是由公司股東決定的,公司清算組依法對公司進行清算以及制定清算方案。公司清算報告要寫明公司具體名稱、營業地址、法定代表人;支出清算費用的項目和數字;進行清算的法律依據;清算組織債券組成和債權人情況;確定清算基準日組織賬面資產負債情況等。三、公司清算是指什么意思公司清算是指,公司解散時依照法定程序對公司財產、債權債務的關系進行清理和處分,以此消除公司的債權與債務關系,公司的法人地位歸于消亡的程序。根據引起清算的原因,及清算組織和清算程序的不同,可以分為破產清算和非破產清算兩種。執行清算應首先成立清算組,清算組接管公司展開清算工作,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制定清算方案,分割公司財產,最后對公司法人進行注銷。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公司清算和破產有什么不同1、原因不同。公司破產是由于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無力繼續經營,由法院宣告停止營業,進行債權債務清理的狀態,宣告公司破產。公司清算是由于公司公司因股東會決議解散、因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因陷入僵局時解散或者因違法被強制解散,從而要公司清算。2、法律依據不同。公司清算依據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指公司解散時,為終結現存的財產和其他法律關系,依照法定程序,對公司的財產和債權債務關系進行清理、處分和分配,以了結其債權債務關系,從而剝奪公司法人資格的法律行為。公司破產依據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指的是依法宣告破產的公司,由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有關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破產清算。【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十條債權人提出破產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五日內通知債務人。債務人對申請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內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應當自異議期滿之日起十日內裁定是否受理。除前款規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破產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前兩款規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十五日。
新飛破產債務怎么辦
一、公司清算程序是怎樣的。1、公司權力機構(股東會或董事會)在公司解散事由出現之后應及時召開股東會或者董事會,表決通過公司解散決議。2、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15天內公司即應成立清算。3、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將清算組成員、清算組負責人名單向公司登記機關備案。4、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5、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其中,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后,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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