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能否強迫勞動者加班
企業能否強迫勞動者加班
一、勞動合同中工作時間規定是什么。勞動合同中工作時間規定如下:一、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二、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三、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二、夜班違反勞動法嗎。
導讀一、勞動合同中工作時間規定是什么。勞動合同中工作時間規定如下:一、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二、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三、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二、夜班違反勞動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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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對企業違反法律、法規強迫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勞動者有權拒絕。一、勞動合同中工作時間規定是什么勞動合同中工作時間規定如下:一、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二、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三、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二、夜班違反勞動法嗎夜班不違反勞動法。勞動者有服從安排的義務,但勞動合同約定了不上夜班的除外。根據相關規定,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一條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第四十一條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對企業違反法律、法規強迫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勞動者有權拒絕。
企業能否強迫勞動者加班
一、勞動合同中工作時間規定是什么。勞動合同中工作時間規定如下:一、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二、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三、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二、夜班違反勞動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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