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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在商場走樓梯玩手機失足摔倒的,屬于顧客因自己的原因導致,是不能請求商場賠償;但是如果商場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如樓梯濕滑導致顧客走樓梯玩手機失足摔倒的,則此時顧客可以要求商場進行賠償。一、菜店打碎東西要賠償嗎顧客存在一定過錯,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若顧客有證據證實商場存在一定過錯的,以減輕顧客的賠償責任。賠償的標準為同樣物品的現有價值,計算時,綜合考慮物品的市場價值和折舊因素來確定。致使財產損害,是一種財產侵權行為,根據過錯原則,應承財產損害擔賠償責任。二、在店里被貓咬了哪里會負責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顧客在店里面被野貓咬傷的,顧客可以要求商店承擔賠償的責任,顧客在購物期間,商店要履行安全保障的義務。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18條第2款規定,“賓館、商場、餐館、銀行、機場、車站、港口、影劇院等經營場所的經營者,應當對消費者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如果商場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致使顧客在商場摔傷,造成顧客人身損害的,應當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8條的規定承擔責任,根據該條規定,“經營者對消費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消費者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由此可見,顧客因在商場內摔傷受到損害,商場經營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應當向顧客承擔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