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的受理標準
行政訴訟的受理標準
一、如何受理行政訴訟。行政訴訟的受理是指人民法院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起訴進行審查,認為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條件而決定立案審理的訴訟行為。起訴是受理的前提,但受理并非起訴的必然結果。是否受理,是人民法院依據國家審判權對起訴行為進行審查的單方面行為的結果。二、提起行政訴訟應符合什么條件。根據相關規定,提起行政訴訟應符合下列條件。1、原告是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合法權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2、有明確的被告。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根據。4、屬于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申請人不服復議決定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期限應當是收到復議決定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三、法庭上如何申請行政訴訟時效性。
導讀一、如何受理行政訴訟。行政訴訟的受理是指人民法院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起訴進行審查,認為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條件而決定立案審理的訴訟行為。起訴是受理的前提,但受理并非起訴的必然結果。是否受理,是人民法院依據國家審判權對起訴行為進行審查的單方面行為的結果。二、提起行政訴訟應符合什么條件。根據相關規定,提起行政訴訟應符合下列條件。1、原告是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合法權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2、有明確的被告。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根據。4、屬于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申請人不服復議決定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期限應當是收到復議決定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三、法庭上如何申請行政訴訟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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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的受理行政訴訟的受理是指人民法院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起訴進行審查,認為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條件而決定立案審理的訴訟行為。這是對公權力的監督。一、如何受理行政訴訟行政訴訟的受理是指人民法院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起訴進行審查,認為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條件而決定立案審理的訴訟行為。起訴是受理的前提,但受理并非起訴的必然結果。是否受理,是人民法院依據國家審判權對起訴行為進行審查的單方面行為的結果。二、提起行政訴訟應符合什么條件根據相關規定,提起行政訴訟應符合下列條件:1、原告是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合法權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2、有明確的被告;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根據;4、屬于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申請人不服復議決定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期限應當是收到復議決定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三、法庭上如何申請行政訴訟時效性一、向法院提起訴訟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復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復議期滿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行政行為之日起6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責令限期拆除處罰決定不服的,提起行政訴訟的時限為自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訴訟機關為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行政訴訟的期限二、人民法院受理人民法院對當場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規定起訴條件的,應當接收起訴狀,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書面憑證,并在7日內決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訴條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書應當載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三、被告提交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被告應當在收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為的證據和所依據的規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5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四、人民法院判決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作出第一審判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高級人民法院批準,高級人民法院審理第一審案件需要延長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準。五、當事人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審判決或者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六、上一級人民法院對當事人上訴判決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應當在收到上訴狀之日起3個月內作出終審判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高級人民法院批準,高級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需要延長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準。七、審判監督程序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但判決、裁定不停止執行。【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二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有權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前款所稱行政行為,包括法律、法規、規章授權的組織作出的行政行為。
行政訴訟的受理標準
一、如何受理行政訴訟。行政訴訟的受理是指人民法院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起訴進行審查,認為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條件而決定立案審理的訴訟行為。起訴是受理的前提,但受理并非起訴的必然結果。是否受理,是人民法院依據國家審判權對起訴行為進行審查的單方面行為的結果。二、提起行政訴訟應符合什么條件。根據相關規定,提起行政訴訟應符合下列條件。1、原告是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合法權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2、有明確的被告。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根據。4、屬于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申請人不服復議決定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期限應當是收到復議決定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三、法庭上如何申請行政訴訟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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