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溯及既往是哪個法律規定的
法不溯及既往是哪個法律規定的
《立法法》規定的。《立法法》第九十三條的規定,法律不溯及既往,但為了更好地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權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別規定的除外,把這種情況稱為“有利溯及”。時間效力司法解釋根據立法法規定,總結民事審判經驗,在堅持“法不溯及既往”這一基本原則的前提下,規定了兩種例外情形:第一種例外情形就是“有利溯及”,比如:民法典施行前成立的合同,按照當時的法律、司法解釋的規定,合同無效,而民法典規定合同有效的,民法典施行后,應當適用民法典的規定。這樣規定更加符合當事人的意思自治,也有利于促進和鼓勵交易。第二種例外情形是新增規定的溯及適用。在民事審判領域,舊法對某一事項沒有規定,而新法在總結以往理論研究成果和審判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對此作出明確規定的,基于維護公平正義、統一法律適用的需要,人民法院可以適用新法
導讀《立法法》規定的。《立法法》第九十三條的規定,法律不溯及既往,但為了更好地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權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別規定的除外,把這種情況稱為“有利溯及”。時間效力司法解釋根據立法法規定,總結民事審判經驗,在堅持“法不溯及既往”這一基本原則的前提下,規定了兩種例外情形:第一種例外情形就是“有利溯及”,比如:民法典施行前成立的合同,按照當時的法律、司法解釋的規定,合同無效,而民法典規定合同有效的,民法典施行后,應當適用民法典的規定。這樣規定更加符合當事人的意思自治,也有利于促進和鼓勵交易。第二種例外情形是新增規定的溯及適用。在民事審判領域,舊法對某一事項沒有規定,而新法在總結以往理論研究成果和審判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對此作出明確規定的,基于維護公平正義、統一法律適用的需要,人民法院可以適用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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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法》規定的。《立法法》第九十三條的規定,法律不溯及既往,但為了更好地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權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別規定的除外,把這種情況稱為“有利溯及”。時間效力司法解釋根據立法法規定,總結民事審判經驗,在堅持“法不溯及既往”這一基本原則的前提下,規定了兩種例外情形:第一種例外情形就是“有利溯及”,比如:民法典施行前成立的合同,按照當時的法律、司法解釋的規定,合同無效,而民法典規定合同有效的,民法典施行后,應當適用民法典的規定。這樣規定更加符合當事人的意思自治,也有利于促進和鼓勵交易。第二種例外情形是新增規定的溯及適用。在民事審判領域,舊法對某一事項沒有規定,而新法在總結以往理論研究成果和審判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對此作出明確規定的,基于維護公平正義、統一法律適用的需要,人民法院可以適用新法的規定。比如:民法典關于保理合同的規定等。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新增規定都能溯及適用。如果適用新增規定,明顯減損當事人合法權益、增加當事人法定義務、背離當事人合理預期的,則不能溯及適用。
法不溯及既往是哪個法律規定的
《立法法》規定的。《立法法》第九十三條的規定,法律不溯及既往,但為了更好地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權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別規定的除外,把這種情況稱為“有利溯及”。時間效力司法解釋根據立法法規定,總結民事審判經驗,在堅持“法不溯及既往”這一基本原則的前提下,規定了兩種例外情形:第一種例外情形就是“有利溯及”,比如:民法典施行前成立的合同,按照當時的法律、司法解釋的規定,合同無效,而民法典規定合同有效的,民法典施行后,應當適用民法典的規定。這樣規定更加符合當事人的意思自治,也有利于促進和鼓勵交易。第二種例外情形是新增規定的溯及適用。在民事審判領域,舊法對某一事項沒有規定,而新法在總結以往理論研究成果和審判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對此作出明確規定的,基于維護公平正義、統一法律適用的需要,人民法院可以適用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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