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疆任職與掛職的區別
援疆任職與掛職的區別
1、干部的管理權限不同。掛職改變的只是干部的工作崗位,不改變原有的人事關系。舉個例子,省廳一位副處長到縣里掛職擔任副縣長后,他的人事檔案仍舊留在廳里,工資、福利等待遇都由廳里進行發放。并且,他的編制依然屬于廳里,不占用縣政府的領導職數。所以,哪怕縣政府的領導職數已滿,依然可以再安排一位掛職的副縣長。2、就職方式不同。干部任職有三種模式:選任制、委任制、聘任制。選任制就是選舉,如鄉鎮人大選舉產生的鎮長、副鎮長;委任制就是主管機關任命,如縣政府任命一位縣局副局長;聘任制就是公開招聘,一般針對的是社會上的高素質人才。3、任職時間不同。掛職都是臨時性的,一般有明確的掛職時間,通常是半年、一年、兩年,掛職期滿后回到原單位任職。但是,個人希望留在掛職單位的,可以向主管機關申請,經批準后轉成任職。
導讀1、干部的管理權限不同。掛職改變的只是干部的工作崗位,不改變原有的人事關系。舉個例子,省廳一位副處長到縣里掛職擔任副縣長后,他的人事檔案仍舊留在廳里,工資、福利等待遇都由廳里進行發放。并且,他的編制依然屬于廳里,不占用縣政府的領導職數。所以,哪怕縣政府的領導職數已滿,依然可以再安排一位掛職的副縣長。2、就職方式不同。干部任職有三種模式:選任制、委任制、聘任制。選任制就是選舉,如鄉鎮人大選舉產生的鎮長、副鎮長;委任制就是主管機關任命,如縣政府任命一位縣局副局長;聘任制就是公開招聘,一般針對的是社會上的高素質人才。3、任職時間不同。掛職都是臨時性的,一般有明確的掛職時間,通常是半年、一年、兩年,掛職期滿后回到原單位任職。但是,個人希望留在掛職單位的,可以向主管機關申請,經批準后轉成任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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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的管理權限、就職方式、任職時間、下屬配合程度不同。1、干部的管理權限不同。掛職改變的只是干部的工作崗位,不改變原有的人事關系。舉個例子,省廳一位副處長到縣里掛職擔任副縣長后,他的人事檔案仍舊留在廳里,工資、福利等待遇都由廳里進行發放。并且,他的編制依然屬于廳里,不占用縣政府的領導職數。所以,哪怕縣政府的領導職數已滿,依然可以再安排一位掛職的副縣長。2、就職方式不同。干部任職有三種模式:選任制、委任制、聘任制。選任制就是選舉,如鄉鎮人大選舉產生的鎮長、副鎮長;委任制就是主管機關任命,如縣政府任命一位縣局副局長;聘任制就是公開招聘,一般針對的是社會上的高素質人才。3、任職時間不同。掛職都是臨時性的,一般有明確的掛職時間,通常是半年、一年、兩年,掛職期滿后回到原單位任職。但是,個人希望留在掛職單位的,可以向主管機關申請,經批準后轉成任職。4、下屬配合程度不同。對于任職的干部,下屬肯定會配合相關工作。但是,對于掛職的干部,有部分下屬會存在怠慢的現象。
援疆任職與掛職的區別
1、干部的管理權限不同。掛職改變的只是干部的工作崗位,不改變原有的人事關系。舉個例子,省廳一位副處長到縣里掛職擔任副縣長后,他的人事檔案仍舊留在廳里,工資、福利等待遇都由廳里進行發放。并且,他的編制依然屬于廳里,不占用縣政府的領導職數。所以,哪怕縣政府的領導職數已滿,依然可以再安排一位掛職的副縣長。2、就職方式不同。干部任職有三種模式:選任制、委任制、聘任制。選任制就是選舉,如鄉鎮人大選舉產生的鎮長、副鎮長;委任制就是主管機關任命,如縣政府任命一位縣局副局長;聘任制就是公開招聘,一般針對的是社會上的高素質人才。3、任職時間不同。掛職都是臨時性的,一般有明確的掛職時間,通常是半年、一年、兩年,掛職期滿后回到原單位任職。但是,個人希望留在掛職單位的,可以向主管機關申請,經批準后轉成任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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