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安全法》確立了網絡安全的哪幾個基本原則?
《網絡安全法》確立了網絡安全的哪幾個基本原則?
1、實名制原則;網絡運營者為用戶辦理網絡接入、域名注冊服務,辦理固定電話、移動電話等入網手續,或者為用戶提供信息發布服務,應當在與用戶簽訂協議或者確認提供服務時,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用戶不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的,網絡運營者不得為其提供相關服務。2、互聯互通原則;“國家支持研究開發安全、方便的電子身份認證技術,推動不同電子身份認證技術之間的互認、通用”。在我國互聯網絡信息技術領域,以鄰為壑、不正當競爭的現象時有發生。這一方面說明我國互聯網絡領域是一個競爭相對充分的領域,另一方面也說明,一些互聯網絡經營者利用自己的技術優勢,通過屏蔽或者刪除其他互聯網絡經營者信息或者軟件的方式從事不正當競爭。
導讀1、實名制原則;網絡運營者為用戶辦理網絡接入、域名注冊服務,辦理固定電話、移動電話等入網手續,或者為用戶提供信息發布服務,應當在與用戶簽訂協議或者確認提供服務時,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用戶不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的,網絡運營者不得為其提供相關服務。2、互聯互通原則;“國家支持研究開發安全、方便的電子身份認證技術,推動不同電子身份認證技術之間的互認、通用”。在我國互聯網絡信息技術領域,以鄰為壑、不正當競爭的現象時有發生。這一方面說明我國互聯網絡領域是一個競爭相對充分的領域,另一方面也說明,一些互聯網絡經營者利用自己的技術優勢,通過屏蔽或者刪除其他互聯網絡經營者信息或者軟件的方式從事不正當競爭。
基本原則:1、“實名制原則”,運營者與用戶簽訂協議或者確認提供服務時,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2、“互聯互通原則”,實現互聯互通,既是我國互聯網絡產業發展的需要,同時也是維護消費者利益的需要。3、“關鍵數據評估管理原則”;4、“保護個人隱私的原則”;5、“防火墻原則”,運營商應當加強對用戶發布信息的管理,發現違規信息,應當立即停止傳輸該信息,采取消除等處置措施,防止信息擴散。1、實名制原則網絡運營者為用戶辦理網絡接入、域名注冊服務,辦理固定電話、移動電話等入網手續,或者為用戶提供信息發布服務,應當在與用戶簽訂協議或者確認提供服務時,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用戶不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的,網絡運營者不得為其提供相關服務。2、互聯互通原則“國家支持研究開發安全、方便的電子身份認證技術,推動不同電子身份認證技術之間的互認、通用”。在我國互聯網絡信息技術領域,以鄰為壑、不正當競爭的現象時有發生。這一方面說明我國互聯網絡領域是一個競爭相對充分的領域,另一方面也說明,一些互聯網絡經營者利用自己的技術優勢,通過屏蔽或者刪除其他互聯網絡經營者信息或者軟件的方式從事不正當競爭。實現互聯互通,既是我國互聯網絡產業發展的需要,同時也是維護消費者利益的需要。正因為如此,有必要以法律的形式明確規定,互聯網絡經營者在開發軟件、提供互聯網絡信息服務的過程中,必須考慮互聯互通的問題,采取一切措施實現網絡的無縫連接。3、關鍵數據評估管理原則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應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存儲在運營中搜集和產生的公民個人信息等重要數據;因業務需要,確需在境外存儲或者向境外組織或者個人提供的,應當按照國家網絡信息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的辦法進行安全評估。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應當自行或者委托專業機構對其網絡的安全性和可能存在的風險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檢查評估,并對監測評估情況及采取的改進措施提出網絡安全報告,報送相關負責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工作的部門。4、保護個人隱私的原則法律草案在總結關于保護網絡個人信息決定實施情況的基礎上,進一步強化了互聯網絡信息保護的基本原則,明確要求“依法負有互聯網絡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必須對在履行職責中知悉的公民個人信息、隱私和商業秘密嚴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5、防火墻原則“網絡運營商應當加強對用戶發布的信息的管理,發現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信息的,應當立即停止傳輸該信息,采取消除等處置措施,防止信息擴散,保存有關記錄,并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電子信息發布者發送的電子信息、應用軟件提供者提供的應用軟件不得設置惡意程序,不得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中國互聯網協會“互聯網 ”研究咨詢中心副主任李易表示,未來網上聊天記錄、郵件往來等,都可以作為證據進行留存取證,網絡糾紛和安全問題更便于追溯。這對網民網上消費生活信心的極大提升。他打了個比方,如果個人用戶在手機上下載并使用某個APP而導致個人信息泄露,過去沒法投訴提供服務的應用商,但網絡安全法提供了明確的法律依據,“這意味著以后涉及互聯網領域的官司可能會越來越好打了。”另一方面,網絡安全法提出的“網絡運營者為用戶辦理網絡接入、域名注冊服務,辦理固定電話、移動電話等入網手續,或者為用戶提供信息發布、即時通訊等服務,應當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等規定,也以法律形式明確了“網絡實名制”。這給遏制如今網絡謠言肆意傳播、網絡暴力泛濫等亂象,提供了法治基礎。加強網絡安全迫在眉睫,維護網絡安全需要貫徹落實網絡安全法的基本原則,加大網絡的管控力度,對于一些不良的信息進行篩選,保障網絡環境的純凈。但是,總的來說,保障網絡的安全,緊靠法律是不夠的,更重要的是考每一位網絡參與者,積極維護網絡安全也是為大家的利益作出更重要的保障。【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 第三條 國家堅持網絡安全與信息化發展并重,遵循積極利用、科學發展、依法管理、確保安全的方針,推進網絡基礎設施建設和互聯互通,鼓勵網絡技術創新和應用,支持培養網絡安全人才,建立健全網絡安全保障體系,提高網絡安全保護能力。第五條國家采取措施,監測、防御、處置來源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網絡安全風險和威脅,保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免受攻擊、侵入、干擾和破壞,依法懲治網絡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網絡空間安全和秩序。第十二條 國家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使用網絡的權利,促進網絡接入普及,提升網絡服務水平,為社會提供安全、便利的網絡服務,保障網絡信息依法有序自由流動。任何個人和組織使用網絡應當遵守憲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危害網絡安全,不得利用網絡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宣揚民族仇恨、民族歧視,傳播暴力、淫穢色情信息,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擾亂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譽、隱私、知識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等活動。
《網絡安全法》確立了網絡安全的哪幾個基本原則?
1、實名制原則;網絡運營者為用戶辦理網絡接入、域名注冊服務,辦理固定電話、移動電話等入網手續,或者為用戶提供信息發布服務,應當在與用戶簽訂協議或者確認提供服務時,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用戶不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的,網絡運營者不得為其提供相關服務。2、互聯互通原則;“國家支持研究開發安全、方便的電子身份認證技術,推動不同電子身份認證技術之間的互認、通用”。在我國互聯網絡信息技術領域,以鄰為壑、不正當競爭的現象時有發生。這一方面說明我國互聯網絡領域是一個競爭相對充分的領域,另一方面也說明,一些互聯網絡經營者利用自己的技術優勢,通過屏蔽或者刪除其他互聯網絡經營者信息或者軟件的方式從事不正當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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