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2024年的最低工資標準如下:
1、一類區域
20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20元/小時。適用于東湖區、西湖區、青云譜區、青山湖區、紅谷灘區、南昌經濟技術開發區、南昌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2、二類區域
187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18.7元/小時。適用于新建區、南昌縣。
3、三類區域
174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17.4元/小時。適用于進賢縣、安義縣。
最低工資標準的申請流程可能包括以下幾個步驟:
1、了解適用區域
確認所在地區是否屬于南昌市的最低工資適用區域。南昌市的最低工資標準根據不同的區域有所不同。
2、準備相關材料
根據申請需要,準備相關的工資單、員工合同、工作小時記錄等材料。
3、提交申請
將準備好的材料提交給雇主的人事部門或直接提交給當地的勞動保障部門。
4、等待審核
勞動部門會對申請進行審核,確認是否滿足最低工資標準的要求。
5、結果通知
審核通過后,勞動部門會通知最低工資標準的適用情況。
申請南昌市的最低生活保障(低保)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1、身份證明
包括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非共同生活的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如果未辦理居民身份證,可以提供戶口簿、護照等公安部門發放、認可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2、《江西省社會救助申請及核對授權書》
申請人需要填寫并提交此授權書,以便相關部門核對家庭經濟狀況。
3、家庭收入和支出情況相關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工資單、養老金領取憑證、其他收入證明等,以證明家庭收入情況。
4、其他材料
根據具體情況,可能還需要提供其他材料,如殘疾證、學生證、離婚證等。
《最低工資規定》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本規定所稱正常勞動,是指勞動者按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從事的勞動。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產)假、節育手術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間,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