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停保后恢復正常的流程因具體情況而異,以下是一些常見的恢復方式:
1、靈活就業人員續保
(1)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在停保后到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辦理職工醫療保險的續保。
(2)參保人應在離職后6個月內辦理續保,以免影響醫保待遇的正常享受。
2、單位入職續保
(1)即將入職的參保人員應在單位參保前自行前往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將職工醫療保險核定至單位參保月份的前一個月,并按核定金額繳費后,由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辦理靈活就業人員停保,而后再由單位做增員辦理參保登記。
(2)若已辦理單位參保,需補繳入職前斷繳醫療保險費的參保人,應先聯系所在單位辦理單位停保,停保后去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以靈活就業身份辦理補繳核定、繳費、停保手續,以上流程辦理完畢后,參保人應及時通知單位做增員恢復單位參保。
3、補繳醫保費用
職工醫療保險斷繳的費用應在斷繳之月起6個月內,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補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超出6個月未辦理的,醫保經辦機構不再受理補繳業務。
4、特殊情況處理
對于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其職工醫療保險費由失業保險代繳,參保人不需要另行繳費。失業保險待遇結束后且已辦理停保的,參保人應在6個月內到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辦理職工醫療保險的續保或在3個月內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
醫保停保會對個人產生多方面的影響,主要包括:
1、無法享受醫保報銷待遇
醫保停保后,參保人將無法享受醫保報銷待遇,這意味著在就醫時需要自行承擔全部醫療費用。
2、影響生育待遇
對于女性職工來說,在生產之前生育保險未繳滿一定時間或在生產期間出現斷繳,則無法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3、影響退休待遇
醫保斷繳時間過長,退休時累計繳費年限不足,會影響退休后的醫保待遇。
4、影響社保連續繳納記錄
在某些一線城市,社保連續繳納記錄與買車搖號、買房等政策掛鉤,醫保斷繳可能會影響這些權益。
5、影響醫保關系轉移接續
醫保停保可能會影響職工辦理在職轉退休、醫保關系轉移接續及退保等相關手續。
醫保續保所需材料具體如下:
1、身份證明
身份證、戶口本等,用于驗證參保人的身份信息。
2、醫保卡或社保卡
用于驗證參保人的醫保信息。
3、繳費憑證
銀行繳費單、電子繳費記錄等,用于證明已繳納醫保費用。
4、《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診療手冊》
上年未參保的續保居民需要提供。
5、其他材料
居住證、工作證明等,根據當地醫保局的具體要求提供。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愿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