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對于離休干部的遺孀生活補助是怎樣的
上海對于離休干部的遺孀生活補助是怎樣的
1998年的通知中規定了遺屬生活困難補助的范圍,包括依靠死者生前供養的直系親屬和其他親屬,如父母、配偶、子女和弟妹等。具體補助標準根據遺屬的居住地點和收入情況有所不同,例如,居住在本市市區、郊縣城鎮無固定收入的配偶的補助標準為每人每月250元,而居住在郊縣農村無固定收入的配偶則為每人每月230元。此外,通知中還提到,獨自一人生活的遺屬,年滿80周歲以上的遺屬,以及因保護、搶救國家財產等原因而因公犧牲的工作人員的遺屬,其補助標準可以在上述基礎上提高10%。遺屬生活困難補助的申請由家屬向死者生前所在單位提出,由單位人事部門審批,并在死者原單位的“職工福利費”中開支。
導讀1998年的通知中規定了遺屬生活困難補助的范圍,包括依靠死者生前供養的直系親屬和其他親屬,如父母、配偶、子女和弟妹等。具體補助標準根據遺屬的居住地點和收入情況有所不同,例如,居住在本市市區、郊縣城鎮無固定收入的配偶的補助標準為每人每月250元,而居住在郊縣農村無固定收入的配偶則為每人每月230元。此外,通知中還提到,獨自一人生活的遺屬,年滿80周歲以上的遺屬,以及因保護、搶救國家財產等原因而因公犧牲的工作人員的遺屬,其補助標準可以在上述基礎上提高10%。遺屬生活困難補助的申請由家屬向死者生前所在單位提出,由單位人事部門審批,并在死者原單位的“職工福利費”中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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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上海市離休干部遺孀生活補助的相關信息,目前可直接參考的文件是1998年的通知。考慮到政策可能會有調整,建議直接咨詢當地老干部局以獲取最新標準。1998年的通知中規定了遺屬生活困難補助的范圍,包括依靠死者生前供養的直系親屬和其他親屬,如父母、配偶、子女和弟妹等。具體補助標準根據遺屬的居住地點和收入情況有所不同,例如,居住在本市市區、郊縣城鎮無固定收入的配偶的補助標準為每人每月250元,而居住在郊縣農村無固定收入的配偶則為每人每月230元。此外,通知中還提到,獨自一人生活的遺屬,年滿80周歲以上的遺屬,以及因保護、搶救國家財產等原因而因公犧牲的工作人員的遺屬,其補助標準可以在上述基礎上提高10%。遺屬生活困難補助的申請由家屬向死者生前所在單位提出,由單位人事部門審批,并在死者原單位的“職工福利費”中開支。需要注意的是,享受遺屬生活困難補助的配偶再婚或不再具備補助條件時,將停止享受補助。同時,如果因交通事故等原因死亡并獲得賠償后,其家屬仍可按規定享受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最后,1998年的通知從當年1月1日起執行,如果之前的規定與該通知不一致,以該通知為準。由于時間已經過去多年,具體的補助標準和執行辦法可能已有變化,因此,確切的信息需要通過當地老干部局進行確認。
上海對于離休干部的遺孀生活補助是怎樣的
1998年的通知中規定了遺屬生活困難補助的范圍,包括依靠死者生前供養的直系親屬和其他親屬,如父母、配偶、子女和弟妹等。具體補助標準根據遺屬的居住地點和收入情況有所不同,例如,居住在本市市區、郊縣城鎮無固定收入的配偶的補助標準為每人每月250元,而居住在郊縣農村無固定收入的配偶則為每人每月230元。此外,通知中還提到,獨自一人生活的遺屬,年滿80周歲以上的遺屬,以及因保護、搶救國家財產等原因而因公犧牲的工作人員的遺屬,其補助標準可以在上述基礎上提高10%。遺屬生活困難補助的申請由家屬向死者生前所在單位提出,由單位人事部門審批,并在死者原單位的“職工福利費”中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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