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機可攜帶充電寶的最大容量是27000毫安時及以下。
根據最新的航空規定,充電寶的額定能量不超過100Wh的,無需航空公司批準可直接帶上飛機。這是因為在這個容量范圍內的充電寶通常不會對飛機安全構成威脅。但是,雖然可以攜帶,也需要遵守一些使用限制,比如在飛行過程中不能使用充電寶為電子設備充電,充電寶應關閉并且在整個飛行過程中都不會被打開。
如果充電寶的額定能量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需要經過航空公司批準后方可攜帶,而且每位旅客攜帶的數量不得超過兩個。這類充電寶因為能量較高,所以需要特別許可。
此外,任何額定能量超過160Wh的充電寶是禁止攜帶上飛機的。這是因為它們的能量過高,可能存在安全隱患。
總的來說,如果您不確定您的充電寶是否可以攜帶上飛機,最好查看其額定能量并咨詢機場工作人員或航空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