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電寶的額定能量不超過100Wh的可以直接帶上飛機。
額定能量在100Wh到160Wh之間的充電寶需要得到航空公司的批準才能攜帶。不過,每位旅客最多只能攜帶兩個充電寶。而且,充電寶必須隨身攜帶,不能放在托運的行李中。
另外,飛行過程中是禁止使用充電寶進行充電的,特別是在起飛和降落的時候。所以,在選購和使用充電寶時,一定要看清楚它的額定能量,并且遵守航空公司的規(guī)定,這樣才能確保旅途的安全和順利。
如果你的充電寶上沒有標明額定能量,你可以通過計算來得出。計算公式是:WH=充電寶容量*3.7/1000。例如,一個20000mAh的充電寶,其額定能量就是20000mAh*3.7V/1000=74Wh,這是符合攜帶標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