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的幾種情況
公司清算的幾種情況
導致公司解散的原因包括。(一)法定經營期限已至或出現其他條款明確的解散事項。(二)經股東會或股東大會表決通過。(三)由于公司合并或分離而須解散。(四)因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撤銷等不可抗力因素。以及(五)人民法院依職權裁定解散。法律依據。《公司法》第182條。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導讀導致公司解散的原因包括。(一)法定經營期限已至或出現其他條款明確的解散事項。(二)經股東會或股東大會表決通過。(三)由于公司合并或分離而須解散。(四)因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撤銷等不可抗力因素。以及(五)人民法院依職權裁定解散。法律依據。《公司法》第182條。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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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公司法》,僅當企業進入破產或解散階段時需進行清算法務。導致公司解散的原因包括:(一)法定經營期限已至或出現其他條款明確的解散事項;(二)經股東會或股東大會表決通過;(三)由于公司合并或分離而須解散;(四)因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撤銷等不可抗力因素;以及(五)人民法院依職權裁定解散。法律依據:《公司法》第182條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公司清算的幾種情況
導致公司解散的原因包括。(一)法定經營期限已至或出現其他條款明確的解散事項。(二)經股東會或股東大會表決通過。(三)由于公司合并或分離而須解散。(四)因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撤銷等不可抗力因素。以及(五)人民法院依職權裁定解散。法律依據。《公司法》第182條。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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