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關系確認申請仲裁需要哪些材料?
勞動關系確認申請仲裁需要哪些材料?
1.公司注冊信息:通過網絡查詢并打印,包括身份證復印件、能證明與公司存在勞動關系的相關資料、仲裁申請書、證據清單、送達回執等。二、證明勞動關系的資料。1.工作證或工作牌(需含有公司公章)。2.工資卡交易記錄。3.工資條。4.帶有公司名稱的工裝。5.地稅局開具的個稅完稅證明(需蓋章)。6.用人單位辦理的暫住證。7.考勤記錄。8.社會保險繳納記錄。9.派工單。10.同事證言(無論離職或在職)。11.錄音錄像或帶有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簽字的書面材料等。三、無勞動合同情況下認定勞動關系的憑證。1.工資支付憑證。2.繳納社會保險費記錄。3.用人單位發放的身份證件。4.招用記錄。5.考勤記錄。
導讀1.公司注冊信息:通過網絡查詢并打印,包括身份證復印件、能證明與公司存在勞動關系的相關資料、仲裁申請書、證據清單、送達回執等。二、證明勞動關系的資料。1.工作證或工作牌(需含有公司公章)。2.工資卡交易記錄。3.工資條。4.帶有公司名稱的工裝。5.地稅局開具的個稅完稅證明(需蓋章)。6.用人單位辦理的暫住證。7.考勤記錄。8.社會保險繳納記錄。9.派工單。10.同事證言(無論離職或在職)。11.錄音錄像或帶有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簽字的書面材料等。三、無勞動合同情況下認定勞動關系的憑證。1.工資支付憑證。2.繳納社會保險費記錄。3.用人單位發放的身份證件。4.招用記錄。5.考勤記錄。
一、申請勞動仲裁確認勞動關系所需材料1. 公司注冊信息:通過網絡查詢并打印,包括身份證復印件、能證明與公司存在勞動關系的相關資料、仲裁申請書、證據清單、送達回執等。二、證明勞動關系的資料1. 工作證或工作牌(需含有公司公章)。2. 工資卡交易記錄。3. 工資條。4. 帶有公司名稱的工裝。5. 地稅局開具的個稅完稅證明(需蓋章)。6. 用人單位辦理的暫住證。7. 考勤記錄。8. 社會保險繳納記錄。9. 派工單。10. 同事證言(無論離職或在職)。11. 錄音錄像或帶有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簽字的書面材料等。三、無勞動合同情況下認定勞動關系的憑證1. 工資支付憑證。2. 繳納社會保險費記錄。3. 用人單位發放的身份證件。4. 招用記錄。5. 考勤記錄。6. 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其中,工資支付憑證、招用記錄、考勤記錄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若勞動者無法提供關鍵證據,可請求用人單位提供。四、勞動關系認定的條件1. 用人單位支付勞動報酬。2. 提供勞動條件。3. 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在未簽訂書面合同的情況下,同時具備上述情形時,視為勞動關系成立。五、恢復勞動關系的途徑1. 恢復勞動關系無需用人單位同意。若仲裁裁決或法院判決要求恢復勞動關系,員工與企業的勞動關系自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恢復,追溯至用人單位違法解除之日,應補發工資、福利等。2. 如果用人單位不履行恢復勞動關系的生效法律文書,員工可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若用人單位再次明確解除,員工可根據相關法規要求經濟補償。若用人單位不發放工資、不提供工作條件,則視為未支付勞動報酬或未提供勞動條件,員工有權主動解除合同,并要求經濟補償。六、勞動關系的保護與補救在勞動過程中,勞動者應學會保護自身權益,以防企業剝削、壓迫,導致權利受損。面對違法解除勞動關系或其他違反《勞動法》的情形,勞動者有權要求恢復勞動關系或獲得經濟補償。
勞動關系確認申請仲裁需要哪些材料?
1.公司注冊信息:通過網絡查詢并打印,包括身份證復印件、能證明與公司存在勞動關系的相關資料、仲裁申請書、證據清單、送達回執等。二、證明勞動關系的資料。1.工作證或工作牌(需含有公司公章)。2.工資卡交易記錄。3.工資條。4.帶有公司名稱的工裝。5.地稅局開具的個稅完稅證明(需蓋章)。6.用人單位辦理的暫住證。7.考勤記錄。8.社會保險繳納記錄。9.派工單。10.同事證言(無論離職或在職)。11.錄音錄像或帶有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簽字的書面材料等。三、無勞動合同情況下認定勞動關系的憑證。1.工資支付憑證。2.繳納社會保險費記錄。3.用人單位發放的身份證件。4.招用記錄。5.考勤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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