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勃擅殺宮奴是怎么回事?
王勃擅殺宮奴是怎么回事?
2.咸亨二年(671年)秋冬或第二年年初,王勃從蜀地返回長安參加科選。他的朋友凌季友當(dāng)時為虢州司法,說虢州藥物豐富,而他知醫(yī)識藥草,便為他在虢州謀得一個小小的參軍之職。3.王勃殺官奴事件中,有人懷疑是同僚設(shè)計構(gòu)陷王勃,或者純屬誣陷。王勃此次被禍,是因情才傲物,為同僚所嫉。4.王勃(649~675年),漢族,唐代詩人。字子安。絳州龍門(今山西河津)人。與楊炯、盧照鄰、駱賓王以詩文齊名,并稱“王楊盧駱”,亦稱“初唐四杰”。5.王勃才華早露,未成年即被劉祥道贊為神童,向朝廷表薦,對策高第,授朝散郎。乾封初(666年)為沛王李賢征為王府侍讀,兩年后因戲為《檄英王雞》文,被高宗怒逐出府。隨即出游巴蜀。6.咸亨三年(672年)補虢州參軍,因擅殺官奴當(dāng)誅,遇赦除名。其父亦受累貶為交趾令。
導(dǎo)讀2.咸亨二年(671年)秋冬或第二年年初,王勃從蜀地返回長安參加科選。他的朋友凌季友當(dāng)時為虢州司法,說虢州藥物豐富,而他知醫(yī)識藥草,便為他在虢州謀得一個小小的參軍之職。3.王勃殺官奴事件中,有人懷疑是同僚設(shè)計構(gòu)陷王勃,或者純屬誣陷。王勃此次被禍,是因情才傲物,為同僚所嫉。4.王勃(649~675年),漢族,唐代詩人。字子安。絳州龍門(今山西河津)人。與楊炯、盧照鄰、駱賓王以詩文齊名,并稱“王楊盧駱”,亦稱“初唐四杰”。5.王勃才華早露,未成年即被劉祥道贊為神童,向朝廷表薦,對策高第,授朝散郎。乾封初(666年)為沛王李賢征為王府侍讀,兩年后因戲為《檄英王雞》文,被高宗怒逐出府。隨即出游巴蜀。6.咸亨三年(672年)補虢州參軍,因擅殺官奴當(dāng)誅,遇赦除名。其父亦受累貶為交趾令。
1. 王勃在虢州參軍任上,因擅自殺死自己所匿藏的官奴而犯罪。據(jù)記載,當(dāng)時有個叫曹達的官奴犯罪,王勃將其藏匿起來,后因擔(dān)心事情泄露,便將曹達殺死。2. 咸亨二年(671年)秋冬或第二年年初,王勃從蜀地返回長安參加科選。他的朋友凌季友當(dāng)時為虢州司法,說虢州藥物豐富,而他知醫(yī)識藥草,便為他在虢州謀得一個小小的參軍之職。3. 王勃殺官奴事件中,有人懷疑是同僚設(shè)計構(gòu)陷王勃,或者純屬誣陷。王勃此次被禍,是因情才傲物,為同僚所嫉。4. 王勃(649~675年),漢族,唐代詩人。字子安。絳州龍門(今山西河津)人。與楊炯、盧照鄰、駱賓王以詩文齊名,并稱“王楊盧駱”,亦稱“初唐四杰”。5. 王勃才華早露,未成年即被劉祥道贊為神童,向朝廷表薦,對策高第,授朝散郎。乾封初(666年)為沛王李賢征為王府侍讀,兩年后因戲為《檄英王雞》文,被高宗怒逐出府。隨即出游巴蜀。6. 咸亨三年(672年)補虢州參軍,因擅殺官奴當(dāng)誅,遇赦除名。其父亦受累貶為交趾令。7. 上元二年(675年)或三年(676年),王勃南下探親,渡海溺水,驚悸而死。
王勃擅殺宮奴是怎么回事?
2.咸亨二年(671年)秋冬或第二年年初,王勃從蜀地返回長安參加科選。他的朋友凌季友當(dāng)時為虢州司法,說虢州藥物豐富,而他知醫(yī)識藥草,便為他在虢州謀得一個小小的參軍之職。3.王勃殺官奴事件中,有人懷疑是同僚設(shè)計構(gòu)陷王勃,或者純屬誣陷。王勃此次被禍,是因情才傲物,為同僚所嫉。4.王勃(649~675年),漢族,唐代詩人。字子安。絳州龍門(今山西河津)人。與楊炯、盧照鄰、駱賓王以詩文齊名,并稱“王楊盧駱”,亦稱“初唐四杰”。5.王勃才華早露,未成年即被劉祥道贊為神童,向朝廷表薦,對策高第,授朝散郎。乾封初(666年)為沛王李賢征為王府侍讀,兩年后因戲為《檄英王雞》文,被高宗怒逐出府。隨即出游巴蜀。6.咸亨三年(672年)補虢州參軍,因擅殺官奴當(dāng)誅,遇赦除名。其父亦受累貶為交趾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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