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規定,承擔尸檢任務的機構需滿足一系列條件。其中,至少需要擁有2名病理解剖專業的技術人員,其中至少1名為主檢人員。此外,機構的解剖室業務用房面積不得少于15平方米,這是為了確保解剖工作的順利進行。在設備方面,機構需要具備尸檢臺、切片機、脫水機、吸引器、顯微鏡、照相設備、計量設備、消毒隔離設備、病理組織取材工作臺等,同時還需要有貯存和運送標本的必要設備,以及尸體保存設施。最后,該機構還需配備符合環保要求的污水、污物處理設施,以確保醫療廢物的妥善處理,防止環境污染。另外,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還可能根據實際情況,提出其他具體要求。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