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給員工交了社保,一定要進行就業登記嗎?
公司給員工交了社保,一定要進行就業登記嗎?
按照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的原則,用人單位需在成立后的三十天內,攜帶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單位印章,前往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登記手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在收到申請后的十五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并發放社會保險登記證件。當用人單位的登記信息發生變化,或者用人單位終止運營時,應于變更或終止后的三十天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交變更或注銷申請。在員工開始工作后,用人單位需在三十天內為其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若未及時辦理,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根據該單位的上月繳費情況來核定其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有責任自行申報社會保險費,并按時全額繳納,除非遇到不可抗力等法定情況,否則不得緩繳或減免。員工需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同時,用人單位還需按月向員工提供繳費明細。
導讀按照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的原則,用人單位需在成立后的三十天內,攜帶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單位印章,前往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登記手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在收到申請后的十五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并發放社會保險登記證件。當用人單位的登記信息發生變化,或者用人單位終止運營時,應于變更或終止后的三十天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交變更或注銷申請。在員工開始工作后,用人單位需在三十天內為其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若未及時辦理,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根據該單位的上月繳費情況來核定其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有責任自行申報社會保險費,并按時全額繳納,除非遇到不可抗力等法定情況,否則不得緩繳或減免。員工需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同時,用人單位還需按月向員工提供繳費明細。
![](https://img.51dongshi.com/20250105/wz/18507253152.jpg)
公司為員工繳納社保,是否必須完成就業登記?答案是肯定的,就業登記是社會保險管理流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環。按照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的原則,用人單位需在成立后的三十天內,攜帶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單位印章,前往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登記手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在收到申請后的十五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并發放社會保險登記證件。當用人單位的登記信息發生變化,或者用人單位終止運營時,應于變更或終止后的三十天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交變更或注銷申請。在員工開始工作后,用人單位需在三十天內為其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若未及時辦理,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根據該單位的上月繳費情況來核定其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有責任自行申報社會保險費,并按時全額繳納,除非遇到不可抗力等法定情況,否則不得緩繳或減免。員工需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同時,用人單位還需按月向員工提供繳費明細。若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將依據其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來確定應繳數額。一旦用人單位完成申報手續,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將根據規定進行結算。就業登記不僅僅是行政管理的要求,更是確保員工權益的重要步驟。通過就業登記,可以更好地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確保其享受應有的社會保險待遇。因此,無論是從法律要求還是實際操作的角度來看,用人單位為員工繳納社保時,都應完成就業登記。
公司給員工交了社保,一定要進行就業登記嗎?
按照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的原則,用人單位需在成立后的三十天內,攜帶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單位印章,前往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登記手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在收到申請后的十五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并發放社會保險登記證件。當用人單位的登記信息發生變化,或者用人單位終止運營時,應于變更或終止后的三十天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交變更或注銷申請。在員工開始工作后,用人單位需在三十天內為其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若未及時辦理,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根據該單位的上月繳費情況來核定其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有責任自行申報社會保險費,并按時全額繳納,除非遇到不可抗力等法定情況,否則不得緩繳或減免。員工需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同時,用人單位還需按月向員工提供繳費明細。
為你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