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的借讀生是指哪一類學生?
高中的借讀生是指哪一類學生?
“借讀”這一術語具有雙重含義:其一是指學生學籍登記在甲校,但在乙校實際就讀;其二是指學生戶籍登記在甲地,但在乙地學校就讀。在實際操作中,第二種情況更為常見,因為涉及到了升學政策的相關問題。根據2006年6月29日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的規定,我國實行九年義務教育制度,即所有適齡兒童、少年都必須接受的教育,且該教育為國家提供的公益性事業,不收取任何費用。在義務教育階段,即小學和初中,學校之前可以收取借讀費,但不能收取擇校費。而普通高中則可以收取擇校費,但不允許收取借讀費。自2006年9月1日起,部分地區開始逐步取消借讀費,最遲至2009年1月1日,全國范圍內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已全面取消了借讀費、書費和雜費。
導讀“借讀”這一術語具有雙重含義:其一是指學生學籍登記在甲校,但在乙校實際就讀;其二是指學生戶籍登記在甲地,但在乙地學校就讀。在實際操作中,第二種情況更為常見,因為涉及到了升學政策的相關問題。根據2006年6月29日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的規定,我國實行九年義務教育制度,即所有適齡兒童、少年都必須接受的教育,且該教育為國家提供的公益性事業,不收取任何費用。在義務教育階段,即小學和初中,學校之前可以收取借讀費,但不能收取擇校費。而普通高中則可以收取擇校費,但不允許收取借讀費。自2006年9月1日起,部分地區開始逐步取消借讀費,最遲至2009年1月1日,全國范圍內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已全面取消了借讀費、書費和雜費。
借讀生這一概念涵蓋了那些由于戶口或成績原因,導致學籍與就讀學校不一致的學生群體。大多數公辦學校和部分民辦學校均接納借讀生。“借讀”這一術語具有雙重含義:其一是指學生學籍登記在甲校,但在乙校實際就讀;其二是指學生戶籍登記在甲地,但在乙地學校就讀。在實際操作中,第二種情況更為常見,因為涉及到了升學政策的相關問題。根據2006年6月29日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的規定,我國實行九年義務教育制度,即所有適齡兒童、少年都必須接受的教育,且該教育為國家提供的公益性事業,不收取任何費用。在義務教育階段,即小學和初中,學校之前可以收取借讀費,但不能收取擇校費。而普通高中則可以收取擇校費,但不允許收取借讀費。自2006年9月1日起,部分地區開始逐步取消借讀費,最遲至2009年1月1日,全國范圍內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已全面取消了借讀費、書費和雜費。這一系列政策的實施,旨在促進教育公平,確保所有適齡兒童、少年都能享受到免費的義務教育。
高中的借讀生是指哪一類學生?
“借讀”這一術語具有雙重含義:其一是指學生學籍登記在甲校,但在乙校實際就讀;其二是指學生戶籍登記在甲地,但在乙地學校就讀。在實際操作中,第二種情況更為常見,因為涉及到了升學政策的相關問題。根據2006年6月29日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的規定,我國實行九年義務教育制度,即所有適齡兒童、少年都必須接受的教育,且該教育為國家提供的公益性事業,不收取任何費用。在義務教育階段,即小學和初中,學校之前可以收取借讀費,但不能收取擇校費。而普通高中則可以收取擇校費,但不允許收取借讀費。自2006年9月1日起,部分地區開始逐步取消借讀費,最遲至2009年1月1日,全國范圍內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已全面取消了借讀費、書費和雜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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