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師計劃用100元購買獎品,其中65.4元用于購買了6本相冊。如果每枝鋼筆的價格是2.5元,那么剩余的錢可以用來買多少枝鋼筆呢?首先計算剩余的錢:100-65.4=34.6元。然后用剩余的錢除以鋼筆的價格,得到可以買的鋼筆數量:34.6÷2.5=13.84。由于不能買分數枝鋼筆,所以王老師可以買13枝鋼筆。此外,還可以提出一個數學問題:每枝鋼筆比每本相冊便宜多少元?已知相冊的價格為65.4元/6本,即10.9元/本,而鋼筆的價格是2.5元/枝。因此,每枝鋼筆比每本相冊便宜:10.9-2.5=8.4元。綜上所述,王老師用剩余的錢可以買13枝鋼筆,同時每枝鋼筆比每本相冊便宜8.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