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采場操作規程和安全職責是什么謝謝回答
井下采場操作規程和安全職責是什么謝謝回答
2、礦井必須擁有獨立的通風系統,以確保井下作業所需的通風量;對于通風不良的掘進工作面(如天井)和采場,必須安裝局部通風設備,按井下作業最高人數計算,供風量不得少于4m³;/(min·人)。3、提升設備及其設施的安裝、配合和連接必須符合安全規程要求,確保強度安全系數可靠。此外,提升系統應配備有過卷、斷繩、墜井和跑車等安全保護裝置,以及靈敏、清晰、可靠的信號裝置,并由專人負責管理。4、若垂直深度超過50米的豎井用作人員出口,必須使用罐籠或電梯進行人員升降。罐籠必須配備能打開的活頂蓋,設有扶手、阻車裝置,以及不小于1.2m的罐門或罐簾。乘車人員按每人占用0.2m²;底板面積計算,嚴禁人貨同時升降。5、井下作業區域應采取防水措施,并建立排水系統。
導讀2、礦井必須擁有獨立的通風系統,以確保井下作業所需的通風量;對于通風不良的掘進工作面(如天井)和采場,必須安裝局部通風設備,按井下作業最高人數計算,供風量不得少于4m³;/(min·人)。3、提升設備及其設施的安裝、配合和連接必須符合安全規程要求,確保強度安全系數可靠。此外,提升系統應配備有過卷、斷繩、墜井和跑車等安全保護裝置,以及靈敏、清晰、可靠的信號裝置,并由專人負責管理。4、若垂直深度超過50米的豎井用作人員出口,必須使用罐籠或電梯進行人員升降。罐籠必須配備能打開的活頂蓋,設有扶手、阻車裝置,以及不小于1.2m的罐門或罐簾。乘車人員按每人占用0.2m²;底板面積計算,嚴禁人貨同時升降。5、井下作業區域應采取防水措施,并建立排水系統。
1、礦井應至少設置兩個能獨立行人且直達地面的安全出口,且這些出口之間的距離不應小于30米;每個中段采場至少應有兩個能行人且與直達地面出口相連的安全出口。2、礦井必須擁有獨立的通風系統,以確保井下作業所需的通風量;對于通風不良的掘進工作面(如天井)和采場,必須安裝局部通風設備,按井下作業最高人數計算,供風量不得少于4m3/(min·人)。3、提升設備及其設施的安裝、配合和連接必須符合安全規程要求,確保強度安全系數可靠。此外,提升系統應配備有過卷、斷繩、墜井和跑車等安全保護裝置,以及靈敏、清晰、可靠的信號裝置,并由專人負責管理。4、若垂直深度超過50米的豎井用作人員出口,必須使用罐籠或電梯進行人員升降。罐籠必須配備能打開的活頂蓋,設有扶手、阻車裝置,以及不小于1.2m的罐門或罐簾。乘車人員按每人占用0.2m2底板面積計算,嚴禁人貨同時升降。5、井下作業區域應采取防水措施,并建立排水系統。6、井下應建立電氣設備保護接地系統,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及電纜配件、金屬外皮等都應接地。7、井下相鄰巷道與采場之間、巷道和采場與采空區之間,必須留有足夠的安全隔離礦柱。這些礦柱的規格應在采礦設計中明確規定,并在生產中得到嚴格保護,以避免破壞,確保其在整個利用期間的穩定性。8、井下應配備防塵、供水設施。鑿巖作業產生的粉塵必須通過濕式作業控制,接塵人員必須佩戴防塵口罩。9、火工材料的儲存、運輸和使用必須遵守爆破安全規程。必須配備專用炮箱,炮工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并取得操作證后方可上崗操作。10、地下采礦作業必須按照采礦設計和作業規程進行。應堅持采剝并舉、掘進先行的原則,首先根據總體設計規定的開采順序劃分礦塊(采場)進行生產探礦,了解礦塊的產狀及主要構造,然后根據選定的采礦方法進行采準、切割和回采設計。施工時,應先完成采準、切割工程,經驗收合格后,再進行切割、采出和回采作業。在施工過程中,應有地質、測量、采礦等專業人員進行指導和監督管理,確保按設計施工。嚴禁不經采準、切割工程直接進行采出和回采,避免亂挖亂采。11、作業前必須檢查通風情況,并處理作業地點的浮石。若作業地點出現嚴重危及人員和礦井安全的征兆,必須迅速撤離危險區,并及時報告和處理。12、回采前必須處理頂板和兩幫的浮石,確認安全后方可進行回采作業。嚴禁在同一采場同時進行浮石處理、平場和鑿巖作業。13、放炮后,必須進行通風,嚴禁在炮煙中作業。14、井下偏僻和危險作業地點(如采場、天井等)嚴禁單人作業。15、采用淺眼留礦法時,必須遵守放礦作業規程。放礦人員應與采場內人員保持密切聯系,放礦范圍內禁止上下同時作業。16、放礦作業中,若漏洞或留礦出現懸拱、立槽等情況,必須及時處理。處理時嚴禁人員進入懸拱或立槽下方。17、井下作業人員下井前嚴禁飲酒。18、井下與井上應有通訊設備。19、在不穩固的巖層中掘進井巷時,必須進行支護。20、天井、溜井、地井和漏斗口必須設有標志、照明、護欄、隔篩和蓋板。21、人力推車工必須攜帶礦燈,且一人只能推一輛車。22、井下水平巷道或傾角45°的巷道應使用鋼帶鎧裝電纜。豎井或傾角大于45°的巷道應使用鋼絲鎧裝電纜。移動式電力線路應使用井下礦用橡套電纜。豎井內電纜中間不得有接頭,巷道內不得將電纜掛在風、水管上,電纜上不得懸掛任何物件。23、根據需要,井下應適當配備滅火器材。24、下井時必須穿戴完整的勞動保護用品。25、井下嚴禁職工亂跑、橫躺豎臥、打盹睡覺。
井下采場操作規程和安全職責是什么謝謝回答
2、礦井必須擁有獨立的通風系統,以確保井下作業所需的通風量;對于通風不良的掘進工作面(如天井)和采場,必須安裝局部通風設備,按井下作業最高人數計算,供風量不得少于4m³;/(min·人)。3、提升設備及其設施的安裝、配合和連接必須符合安全規程要求,確保強度安全系數可靠。此外,提升系統應配備有過卷、斷繩、墜井和跑車等安全保護裝置,以及靈敏、清晰、可靠的信號裝置,并由專人負責管理。4、若垂直深度超過50米的豎井用作人員出口,必須使用罐籠或電梯進行人員升降。罐籠必須配備能打開的活頂蓋,設有扶手、阻車裝置,以及不小于1.2m的罐門或罐簾。乘車人員按每人占用0.2m²;底板面積計算,嚴禁人貨同時升降。5、井下作業區域應采取防水措施,并建立排水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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