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仲裁是干什么的
社保仲裁是干什么的
2.用人單位在成立后三十天內,需攜帶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社會保險登記。3.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在收到申請后十五天內完成審核,并發放社會保險登記證件。4.當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信息發生變更或終止時,應在三十天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相應的變更或注銷手續。5.用人單位必須在員工入職后三十天內,為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6.若用人單位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核定的社會保險費數額通知用人單位。7.用人單位有責任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除非遇到不可抗力等法定情況,否則不得緩繳或減免。8.職工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并且用人單位需每月向職工告知繳費明細。
導讀2.用人單位在成立后三十天內,需攜帶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社會保險登記。3.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在收到申請后十五天內完成審核,并發放社會保險登記證件。4.當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信息發生變更或終止時,應在三十天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相應的變更或注銷手續。5.用人單位必須在員工入職后三十天內,為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6.若用人單位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核定的社會保險費數額通知用人單位。7.用人單位有責任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除非遇到不可抗力等法定情況,否則不得緩繳或減免。8.職工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并且用人單位需每月向職工告知繳費明細。
1. 如果用人單位未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員工可以通過仲裁途徑維權。2. 用人單位在成立后三十天內,需攜帶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社會保險登記。3.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在收到申請后十五天內完成審核,并發放社會保險登記證件。4. 當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信息發生變更或終止時,應在三十天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相應的變更或注銷手續。5. 用人單位必須在員工入職后三十天內,為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6. 若用人單位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核定的社會保險費數額通知用人單位。7. 用人單位有責任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除非遇到不可抗力等法定情況,否則不得緩繳或減免。8. 職工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并且用人單位需每月向職工告知繳費明細。9. 如果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將按照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繳納數額。10. 用人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后,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將按照規定進行結算。
社保仲裁是干什么的
2.用人單位在成立后三十天內,需攜帶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社會保險登記。3.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在收到申請后十五天內完成審核,并發放社會保險登記證件。4.當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信息發生變更或終止時,應在三十天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相應的變更或注銷手續。5.用人單位必須在員工入職后三十天內,為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6.若用人單位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核定的社會保險費數額通知用人單位。7.用人單位有責任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除非遇到不可抗力等法定情況,否則不得緩繳或減免。8.職工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并且用人單位需每月向職工告知繳費明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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