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業死亡事故勞動仲裁部門超過七天是否不與受理
建筑業死亡事故勞動仲裁部門超過七天是否不與受理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這一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開始計算。3.仲裁時效期間可能會因為特定情況而中斷。例如,當事人向對方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這些行為都會導致仲裁時效期間的重啟。4.仲裁時效期間也可能因為不可抗力或其他正當理由而中止。當中止的原因消失后,仲裁時效期間會繼續計算。5.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如果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通常一年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如果勞動關系終止,勞動者需要在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仲裁申請。
導讀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這一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開始計算。3.仲裁時效期間可能會因為特定情況而中斷。例如,當事人向對方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這些行為都會導致仲裁時效期間的重啟。4.仲裁時效期間也可能因為不可抗力或其他正當理由而中止。當中止的原因消失后,仲裁時效期間會繼續計算。5.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如果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通常一年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如果勞動關系終止,勞動者需要在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仲裁申請。
1. 在建筑業發生死亡事故的情況下,如果爭議提交勞動仲裁部門的時間超過了七天,但未超過一年,或者雖超過一年但存在時效中斷或中止的情況,勞動仲裁部門仍然會受理此類爭議。2.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這一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開始計算。3. 仲裁時效期間可能會因為特定情況而中斷。例如,當事人向對方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這些行為都會導致仲裁時效期間的重啟。4. 仲裁時效期間也可能因為不可抗力或其他正當理由而中止。當中止的原因消失后,仲裁時效期間會繼續計算。5. 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如果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通常一年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如果勞動關系終止,勞動者需要在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仲裁申請。
建筑業死亡事故勞動仲裁部門超過七天是否不與受理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這一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開始計算。3.仲裁時效期間可能會因為特定情況而中斷。例如,當事人向對方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這些行為都會導致仲裁時效期間的重啟。4.仲裁時效期間也可能因為不可抗力或其他正當理由而中止。當中止的原因消失后,仲裁時效期間會繼續計算。5.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如果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通常一年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如果勞動關系終止,勞動者需要在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仲裁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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