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書的相關規定是什么
勞動合同書的相關規定是什么
(1)雇主的基本信息如公司名、地址以及法人代表或主要責任人。(2)員工個人信息如姓名、地址及身份證號等。(3)勞動合同期限。(4)職位職責和工作地點。(5)工作時長與休息日安排。(6)工資待遇。(7)社會保險繳納情況。(8)勞動安全與防護措施。(9)其他需在勞動合同中明確規范的事項。《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三)勞動合同期限。(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六)勞動報酬。(七)社會保險。(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導讀(1)雇主的基本信息如公司名、地址以及法人代表或主要責任人。(2)員工個人信息如姓名、地址及身份證號等。(3)勞動合同期限。(4)職位職責和工作地點。(5)工作時長與休息日安排。(6)工資待遇。(7)社會保險繳納情況。(8)勞動安全與防護措施。(9)其他需在勞動合同中明確規范的事項。《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三)勞動合同期限。(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六)勞動報酬。(七)社會保險。(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本文檔規定了勞動合同應包含的內容,具體包括:(1)雇主的基本信息如公司名、地址以及法人代表或主要責任人;(2)員工個人信息如姓名、地址及身份證號等;(3)勞動合同期限;(4)職位職責和工作地點;(5)工作時長與休息日安排;(6)工資待遇;(7)社會保險繳納情況;(8)勞動安全與防護措施;(9)其他需在勞動合同中明確規范的事項。《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三)勞動合同期限;(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六)勞動報酬;(七)社會保險;(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書的相關規定是什么
(1)雇主的基本信息如公司名、地址以及法人代表或主要責任人。(2)員工個人信息如姓名、地址及身份證號等。(3)勞動合同期限。(4)職位職責和工作地點。(5)工作時長與休息日安排。(6)工資待遇。(7)社會保險繳納情況。(8)勞動安全與防護措施。(9)其他需在勞動合同中明確規范的事項。《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三)勞動合同期限。(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六)勞動報酬。(七)社會保險。(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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