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傷至十級傷殘訴訟時效從受傷之日算起,還是從傷殘鑒定時間算起
至傷至十級傷殘訴訟時效從受傷之日算起,還是從傷殘鑒定時間算起
在工傷保險待遇方面,十級傷殘的醫療費用和停工留薪期待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通常在傷殘鑒定后進行結算,爭議則從鑒定后起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就業補助金則在勞動關系解除或終止時支付,爭議從解除或終止時起算。對于省級工傷認定事項,依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處理。若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產生的工傷待遇費用應由單位承擔。《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中關于仲裁時效的條款也適用于工傷爭議,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主張權利或其他正當理由而中斷或中止,從中斷或中止時起仲裁時效重新計算。
導讀在工傷保險待遇方面,十級傷殘的醫療費用和停工留薪期待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通常在傷殘鑒定后進行結算,爭議則從鑒定后起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就業補助金則在勞動關系解除或終止時支付,爭議從解除或終止時起算。對于省級工傷認定事項,依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處理。若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產生的工傷待遇費用應由單位承擔。《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中關于仲裁時效的條款也適用于工傷爭議,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主張權利或其他正當理由而中斷或中止,從中斷或中止時起仲裁時效重新計算。
工傷認定的時間從受傷之日起計算,而工傷保險待遇爭議的時間則從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受損之日起計算。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在事故發生后的三十日內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交工傷認定申請,職工或近親屬也可在一年內自行提出申請。條例第五十四條指出,若職工與用人單位就工傷待遇產生爭議,應參照勞動爭議的處理方式?!秳趧訝幾h仲裁調解法》第二十七條進一步明確了勞動爭議的仲裁時效為一年,從權利受損之日起計算。在工傷保險待遇方面,十級傷殘的醫療費用和停工留薪期待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通常在傷殘鑒定后進行結算,爭議則從鑒定后起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就業補助金則在勞動關系解除或終止時支付,爭議從解除或終止時起算。對于省級工傷認定事項,依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處理。若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產生的工傷待遇費用應由單位承擔?!秳趧訝幾h仲裁調解法》中關于仲裁時效的條款也適用于工傷爭議,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主張權利或其他正當理由而中斷或中止,從中斷或中止時起仲裁時效重新計算。值得注意的是,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產生的爭議不受仲裁時效限制,但在勞動關系終止后,則需在一年內提出申請。這些規定旨在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確保其在遭受工傷后能夠及時獲得應有的補償與救濟。詳情
至傷至十級傷殘訴訟時效從受傷之日算起,還是從傷殘鑒定時間算起
在工傷保險待遇方面,十級傷殘的醫療費用和停工留薪期待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通常在傷殘鑒定后進行結算,爭議則從鑒定后起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就業補助金則在勞動關系解除或終止時支付,爭議從解除或終止時起算。對于省級工傷認定事項,依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處理。若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產生的工傷待遇費用應由單位承擔?!秳趧訝幾h仲裁調解法》中關于仲裁時效的條款也適用于工傷爭議,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主張權利或其他正當理由而中斷或中止,從中斷或中止時起仲裁時效重新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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