玲玲讀一本書,第一天讀了書的四分之一,第二天讀了全書的七分之三,三天內讀完了這本書。我們來計算一下她每天讀了多少。第一天讀了全書的1/4,即7/28。第二天讀了全書的3/7,轉換成28分之幾就是12/28。這天她比第一天多讀了12/28 - 7/28 = 5/28的書。第三天讀了剩下的部分,即28/28 - 12/28 - 7/28 = 9/28。所以,第二天比第一天多讀了3/28的書。綜上所述,第一天讀了7/28,第二天讀了12/28,第三天讀了9/28。第二天比第一天多讀了3/28,正好是全書的七分之一。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