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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本定義的區別:- 化學式:用元素符號表示純凈物組成及原子個數的式子,能表示純凈物,混合物沒有化學式。- 分子式:用元素符號表示純凈物分子的組成及相對分子質量的化學組成式,通常用于分子晶體。- 結構式:表示化合物分子中原子的排列和結合方式的化學組成式,能簡單描述分子結構。- 實驗式:從實驗或猜想推導出來的公式,表達物質的數學方程式。2. 表達內容的區別:- 化學式:表示物質的分子數及組成分子的元素種類和原子數量。- 分子式:表示物質的名稱、相對分子質量、分子中所含元素的原子數目及元素質量比。- 結構式:表示同分異構體的分子式相同,但結構不同,性質也不一樣。- 實驗式:表示無機物和有機物的最簡整數比組成,同類單質或有相同元素組成比例的化合物的簡寫。3. 書寫上的區別:- 化學式:單質化學式的寫法是在元素符號右下角用數字寫出構成一個單質分子的原子個數,化合物化學式是按正前負后的順序寫出組成化合物的所有元素符號,每個化合物分子中該元素的原子個數寫在右下角。- 分子式:表示化合物分子中各元素的原子數目比的最簡關系式,與最簡式不同,分子式是最簡式的整數倍。- 結構式:用“-”、“=”、“≡”分別表示共用電子對,用“→”表示配位電子,箭頭符號左方是提供孤對電子的一方,右方是具有空軌道、接受電子的一方。- 實驗式:表示不以單一的真實分子形式存在的化合物的組成,同類單質或有相同元素組成比例的化合物的簡寫,化學式以單個分子形式表示有困難時用最簡式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