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案底的情況下,輕微傷的拘留期限通常為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特殊情形下可能延長至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毆打他人或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若存在結伙毆打、傷害他人,或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等情形,則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輕微傷拘留的具體情形和加重處罰的情形
?結伙毆打、傷害他人?:如果與他人結伙進行毆打或傷害行為,拘留期限將延長至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針對這些特殊群體進行毆打或傷害,拘留期限同樣為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多次毆打、傷害他人?:如果多次實施毆打或傷害行為,拘留期限也會延長至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輕微傷拘留對個人生活的影響
治安拘留的記錄主要保存在公安內部系統,一般不會對個人的就業和生活產生直接影響。但在某些需要嚴格審查的情況下,如國家安全、特殊行業招聘等,可能會被查詢到該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