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認定書能否退回?
購房認定書能否退回?
但是,若符合以下任一情形,您仍有權追回部分或全額付款。1.如開發商在約定時間內將您預定房屋出售他人,阻礙雙方正常簽約,則需雙倍賠償定金。2.若開發商未取得銷售許可證等資格,或因自身原因導致合同無法生效或失效,應全額退還定金并承擔相應經濟損失賠付。3.若因合同關鍵條款分歧(非認購意向書實質性內容)導致簽約失敗,雙方均未違約,開發商應全額退還原先支付的定金。4.若認購意向書核心條款含糊不清或未作明確規定,且雙方對此未能達成共識,導致合同無法簽訂,開發商亦須全額退還原先支付的定金。然而,若開發商具備預售資格,您卻拒絕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則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
導讀但是,若符合以下任一情形,您仍有權追回部分或全額付款。1.如開發商在約定時間內將您預定房屋出售他人,阻礙雙方正常簽約,則需雙倍賠償定金。2.若開發商未取得銷售許可證等資格,或因自身原因導致合同無法生效或失效,應全額退還定金并承擔相應經濟損失賠付。3.若因合同關鍵條款分歧(非認購意向書實質性內容)導致簽約失敗,雙方均未違約,開發商應全額退還原先支付的定金。4.若認購意向書核心條款含糊不清或未作明確規定,且雙方對此未能達成共識,導致合同無法簽訂,開發商亦須全額退還原先支付的定金。然而,若開發商具備預售資格,您卻拒絕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則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
原則上,已支付款項無法撤銷。但是,若符合以下任一情形,您仍有權追回部分或全額付款:1.如開發商在約定時間內將您預定房屋出售他人,阻礙雙方正常簽約,則需雙倍賠償定金;2.若開發商未取得銷售許可證等資格,或因自身原因導致合同無法生效或失效,應全額退還定金并承擔相應經濟損失賠付;3.若因合同關鍵條款分歧(非認購意向書實質性內容)導致簽約失敗,雙方均未違約,開發商應全額退還原先支付的定金;4.若認購意向書核心條款含糊不清或未作明確規定,且雙方對此未能達成共識,導致合同無法簽訂,開發商亦須全額退還原先支付的定金。然而,若開發商具備預售資格,您卻拒絕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則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于定金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
購房認定書能否退回?
但是,若符合以下任一情形,您仍有權追回部分或全額付款。1.如開發商在約定時間內將您預定房屋出售他人,阻礙雙方正常簽約,則需雙倍賠償定金。2.若開發商未取得銷售許可證等資格,或因自身原因導致合同無法生效或失效,應全額退還定金并承擔相應經濟損失賠付。3.若因合同關鍵條款分歧(非認購意向書實質性內容)導致簽約失敗,雙方均未違約,開發商應全額退還原先支付的定金。4.若認購意向書核心條款含糊不清或未作明確規定,且雙方對此未能達成共識,導致合同無法簽訂,開發商亦須全額退還原先支付的定金。然而,若開發商具備預售資格,您卻拒絕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則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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