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況可申請變更撫養權?
哪些情況可申請變更撫養權?
(一)同子女共度時光的一方患有重疾或喪失撫養能力。(二)未承擔撫養責任或有虐待子女行為的一方,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響。(三)已年滿八周歲且希望隨另一方生活的子女,且后者具備撫養能力。(四)存在其他合法合理的變更撫養權理由?!痉梢罁浚弧痘橐黾彝ゾ幩痉ń忉尅返谖迨鶙l,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者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者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三)已滿八周歲的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
導讀(一)同子女共度時光的一方患有重疾或喪失撫養能力。(二)未承擔撫養責任或有虐待子女行為的一方,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響。(三)已年滿八周歲且希望隨另一方生活的子女,且后者具備撫養能力。(四)存在其他合法合理的變更撫養權理由?!痉梢罁?;《婚姻家庭編司法解釋》第五十六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者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者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三)已滿八周歲的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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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以下任一條件的情況下,父母任意一方均可向法院申請變更子女撫養權:(一)同子女共度時光的一方患有重疾或喪失撫養能力;(二)未承擔撫養責任或有虐待子女行為的一方,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響;(三)已年滿八周歲且希望隨另一方生活的子女,且后者具備撫養能力;(四)存在其他合法合理的變更撫養權理由。【法律依據】《婚姻家庭編司法解釋》第五十六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者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者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三)已滿八周歲的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
哪些情況可申請變更撫養權?
(一)同子女共度時光的一方患有重疾或喪失撫養能力。(二)未承擔撫養責任或有虐待子女行為的一方,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響。(三)已年滿八周歲且希望隨另一方生活的子女,且后者具備撫養能力。(四)存在其他合法合理的變更撫養權理由?!痉梢罁?;《婚姻家庭編司法解釋》第五十六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者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者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三)已滿八周歲的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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